受灾民众怎不一早搬离鲁甸震区?

云南鲁甸6.5级地震,伤亡惨痛、损失惨重,且引发地质灾害。于是,有网友问道,“国家是否考虑让山区人移民,免得发生自然灾害时,出现了堰塞湖、泥石流。”此回帖一出,立刻引发激辩。

不只是地震,鲁甸山区各种灾害频发

旱灾、泥石流、地震……地质灾害不断

《云南鲁甸遭遇三年连续干旱 14万人饮水困难》,这是2012年的一则新闻标题;《云南鲁甸泥石流自然灾害死亡人数增至4人》,此乃上个月的一则报道题目。关于地震,还有这样的一段记录:震区200公里范围内历史上有5级以上地震记录44次,2013年震区100公里范围内发生3次5级以上地震。

从这些资料中,不难得出一个结论:80%以上都是山区的鲁甸,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地方。2008年3月的《灾害学》上有篇文章说得更明确——鲁甸县地质灾害类型众多,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裂缝等。

以上资料里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干旱也好,泥石流也罢,本次地震震中所在地、地震烈度达到九级、严重受灾的龙头山镇都是重灾区。

先天且不足,后天犹破坏,屡发自然灾害不奇怪

鲁甸本身就是个自然灾害多发地

先天缺陷:全区地貌复杂、山高坡陡、地势险峻

“全县地形地貌复杂,分为燥热峡谷区、温旱河谷区、暖旱一般山区、干凉二半山区、高寒山区、干凉龙树坝区、温旱文桃坝区七个自然类型区域。山高坡陡,地势险峻。”这是一段对鲁甸自然条件的描述。而鲁甸本身的岩石也属于比较容易被侵蚀的类型。

不管是地质条件还是地形地貌条件,鲁甸山区先天就不太占优。

后天问题:水电、矿产等资源的掠夺式开发让自然环境更脆弱

震后,鲁甸的堰塞湖问题被反复担心着。地震引发正在建设的红石岩水电站上游河段一处山体滑坡,造成堰塞湖。红石岩是一座建设了12年的水电站。2012年,《证券时报》做过一个报道,“半山腰上的机耕路让人十分揪心,一旁是悬崖上仿佛随时会塌下来的石头,一旁是呼啸奔流的牛栏江,还要穿过深深的山洞。险峻的地势不仅展示了新建电站的艰辛,也仿佛在警示着风险的无处不在。”

不只是小水电,还有矿产。鲁甸是个矿产资源很丰富的地方,但是也容易发生滥开滥采。对此,一段官方的说辞是,“无序开山采石、采砂造成水土流失、岩层裸露;冶金业的发展,对空气形成污染诱发酸雨破坏植被……”

其实,何止是鲁甸。这几年在川滇二地的地震中,地震后严重的地质灾害往往让人提心吊胆,而这其中少不了人为因素。这存在着一个死循环困境:一方面,这些山区的经济条件差,而水力、矿产资源就是改善生活的资本,可另一方面,无序的掠夺式开采,又造成环境的严重破坏,让人们陷入窘境。结果就是自然环境遭遇到毁灭性破坏,要修复很难。

因此,难怪鲁甸一份官方报告称,此地“石漠化”严重,一些地方看天吃饭

所谓“石漠化”指的是植被退化、水土资源流失,导致岩石大面积裸露或堆积地表,而出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土地退化现象。“石漠化”的地区很容易就发生自然灾害。2010年,鲁甸发改局一篇名为《鲁甸县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思考》的文中,官方的数据是当地石漠化面积197.1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1487.00平方公里的13.26%。而本次地震的震中龙头山镇就是“重度石漠化”的代表。文中写道,由于石漠化不断扩展和加重,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致使生态失调,气候变暖,一方面年降水量呈减少趋向,另一方面暴雨、洪、旱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制约着鲁甸县的经济发展。“石漠化”也严重地威胁着当地人民的切身经济利益,“山高坡陡,土地贫瘠,降雨量少,气温高,水利基础设施相当薄弱,水利化程度7%左右(全县水利化程度为18.3%),农业基本处于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境地,粮食平均单产200公斤左右。干旱缺水严重,人畜饮水十分困难,不少地方饮用水主要靠水窖解决。”

对于震中龙头山镇等不宜居地区,搬迁是恰当的选择

对于灾害防御,一为“避”,即远离灾害源;二才是“减”,避不过,就要想办法把灾难风险减少到最小。

加固房屋等常规的思路无法治本,再考虑到贫困难题,搬迁虽不完美但却是妥当选择

只要地震发生,很多人都会提到“加固房屋”这样的思路。没错,倒了一片农房的鲁甸山区需要反思。一个数据是,鲁甸也有“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但是补贴少、进展慢。一户5000元能够把房屋给加固到什么地步呢?因此,现状依旧是,农村房屋以砖混和土木结构为主,普遍未经抗震设防,抗震性能差。难怪倒了一大片。

但是,光是加固房屋也无用。此地的地质灾害不止是地震,还有塌方、干旱、泥石流,要综合治理起来难度非常大。像是龙头山镇这样的“重度石漠化”地区,就更是难以根治。并且,看天吃饭的村民们普遍贫困。一个官方数据是,“龙头山镇全镇有11708户51214人 (其中贫困人口6910人,绝对贫困人口2650人,低收入人口4260人),境内交通不便,历史自然条件差,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艰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龙头山镇的扶贫开发力度,但全镇大部分群众生活还尚未摆脱贫困现状。”

虽说故土难离,但是搬迁的确是最妥当的选择。就连2010年,该县那份官方的“石漠化报告”也承认,对于生态恶化已不具备生存条件或存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而需要移民搬迁的,采取措施逐步进行移民搬迁。况且这也不是一件做起来不计成本的事情,既然能够为了修建水电站而安排移民,为何就不能为了远离地质灾害多发区而安置移民?一个有些辛酸的事实是,在本次地震中,有5万多名移居到灾害地的水电移民受到灾害影响,光是在鲁甸一地,就有2万多间移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

路不通、不好走也是山区一大问题

关键在于怎么个搬迁法,需要“国土规划”

一条路是,整体搬到更安全的地方,目前有陕西模式,尽管尚在摸着石头过河中

近10年间,陕南三市多次发生50年或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引发2000余起地质灾害,造成590多人死亡或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60亿元。结果,在2011年,陕西省政府下定决心,要把240万人整体搬迁到更加安全的地方去,这是比三峡工程还要多很多的移民数量了。人们在关注之余就发现,我国几乎没有什么“灾害移民”的法律设计,也缺少相关研究。并且也几乎没有对移民的就业、收入、保障体系的充分安排。

另外,还有一个担忧是,到底搬去哪里?倘若是在山区里面找平地,那么新搬去的地方是否安全?搬迁的巨额资金又从哪里解决?

由于陕南的搬迁计划目前还在进行中,尚难做出整体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过一个值得肯定的地方是,当地政府看到了之前“不少群众在原址上建房,一再简单‘复制农村’,新建房屋过几年又面临地质灾害威胁”的事实,并且也有打算以此来促进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当然,需要的,是顶层制度设计。

另一条路是,留守人群随迁进城,鲁甸就是外出务工大县

当地媒体“昆明信息港”的记者在灾区日记中记录了这样一个场景,“在路边,我偶遇了一家五口。老人留守在龙头乡老家,年轻夫妇在广州打工,带着两个孩子。听闻家里遭遇地震,夫妇连夜从广州赶回,老父亲也从家中出来迎接,终于在半路碰头。尽管家中所有物品都所剩无几,但亲人还在,一家人擦干眼泪,往家的方向继续前行。”这个场景绝非特例。根据鲁甸县政府的资料,2010年,该县累计转移输出务工人员11.43万人。而该县2013年春耕时候的一个报道就称,“目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离开土地,做了产业工人,留守农村耕种土地者多为年老者或妇女,烤烟种植收获需人力较多,现有劳力(老、弱、幼)无法适应其劳动强度,因此大部分群众不愿意种植烤烟。”

所以,目前的情况是,留守的老弱病残幼等人群作为主体直接面临着这样的自然灾害。而如果他们能够冲破障碍,顺利地随迁到城里,自然也就能够避灾。

鲁甸青壮年多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和孩子

两种出路是互补的,都需从更高层面的“国土规划”来避灾,而不是脚痛医脚头痛医头

每每谈及地震防灾问题,人们都会提到自然灾害频发的日本;而每每提到日本,人们又多会提到日本的房屋抗震标准,亦或是训练有素的防灾体系。其实,这些都是更为微观层面的东西。较少被谈又常被忽略的一个事实是,1959年发生的伊势湾台风,死伤惨重,以此为契机,日本改变了自己的防灾体系,建立起《灾害基本对策法》,彻底摒弃了以前的重在灾后的思路。而这套法律中就包含了“国土规划”这一层面。所谓的“国土规划”可以这样定义:是决定国土空间发展框架的10年以上的长期基本规划,对其它部门规划具有指导性,对在国土上主要经济活动和国土资源等经济要素进行综合配置的规划。日本把防灾纳入1962年的国土综合开发规划中。1974年设立了国土开发厅,主管国土开发和防灾。

此外,某种意义上,“防灾化”和“城市化”也是同一进程,因为城市的意义之一就在于如何让人生活得更加安全。而不管是整体移居城市还是随迁到城市,也都涉及到城镇化议题。并且解决问题,鲁甸这样的贫困县根本没有财力,起码应该在省一级统筹。

在我国的防灾体系中的确需要“国土规划”。鲁甸山区的问题也绝非一地之祸。地质灾害频发、自然条件差以及贫困等问题都在川滇多地出现。而根据学者孙力舟的考据,17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全国人口从不足1亿增长到4亿以上,平原地区人多地少,土地矛盾尖锐,不少人就迁入山区、河谷,到那“跑马溜溜的山上”。而此前,川滇一代虽然屡屡记录有地震,但是人烟稀少。随着人类不断在山区繁衍,人工活动越来越多,对土地的破坏也越来越厉害,地质灾害也就越来越严重。所以,是时候进行一次高层次的统筹规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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