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翼的鸟:领导干部应首先守法

辽宁铁岭监狱拖欠狱警薪水20年,补发工资缩水10倍。“讨薪难”是个老话题了。一提起这四个字,似乎都围绕着务工人员和私人公司。令人吃惊的是,铁岭监狱的狱警们也加入了艰难讨薪的行列,而且监狱一欠就是20年。近日,铁岭监狱终于发布了工资补发方案,但是干警们看了方案后,更不能接受了。按他们的说法,新的计算方式算下来,拖欠的工资缩水了近10倍。这是怎么回事呢?史志富是铁岭监狱的退休干警,曾任工会主席。他说,从1993年起,一直到2013年,铁岭监狱就一直拖欠狱警的部分工资和津补贴,涉及人数300多人。(凤凰资讯7月16日)

党的十八大以后,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制国家,是全面深化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建设法制国家,党中央提出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面”,就是用法律法规的制度,约束各级党员干部的权力,做到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贯彻依法治国的法制理念。

我国目前有1800多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以适应国家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需要。这些法律法规,就是我们社会公平、公正和正常运转的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就是遵守社会持续,就是维护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

我们党是国家的执政党,肩负着治理国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担,肩负着保证社会高效运转、社会公平公正的重任。党的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中坚力量,是我们党的决策人员,在领导政府和行政中,更应该主动遵守法律法规,更应该为社会其他成员做出遵法、守法的典范,引领社会共同遵守共产党领导下制定各种法律法规的社会规范。

过去30多里面,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减少行政环节等等原因,出现了很多违反法律行政的行为。这些官员心中没有法律的概念,只有发号施令的习惯,他们为了将自己提高政绩的想法贯彻实施,不惜违背法律法规,违法行政。由于违法行政,侵害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比比皆是,很多政府成为被告而败诉就是明证。

辽宁省拖欠公职人员工资等长达20余年,就是典型的违反行政的行为。当地真的没有钱发工资吗?非也,有钱购买专车,有钱公款吃喝,有钱搞政绩工程,就缺职工工资?其实是当地的党员干部,不遵守法律,违法行政使然。(文/缺翼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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