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默:执法之人更应具备执法之“心”

有网友发微博称,3月4日,在四川南充阆中市宾馆门口,有警察当街将一只"流浪狗"打死,狗的主人,一名流浪人员一直牵着绑狗的铁链没有松手。(新华网  3月7日)

秉公执法是我国 “衙门捕快”传承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从展昭到王朝、马汉,展现的都是惩奸除恶英雄的形象,传递的都是公正执法的正能量,所以,他们得到的一直都是世人的颂扬。但两天前,四川南充阆中市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当今“捕快”的节操和形象碎了一地,一名警察居然当街用铁叉叉死了一名流浪汉所牵“同伴”。事件一经报道,立刻引起轩然大波,纷纷谴责该名警察的暴力执法。

当看到这条新闻时,笔者的感受大致可以用 6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可怕、可悲、可气。

可怕的,不仅是警察不顾一切当街杖毙流浪汉犬只的这个结果,而是警缘何要这样做的动机所在。试问,这只狗若不是一个流浪汉牵着,而是一个高大上牵着,就算这只狗的品种不详、狂吠不止,警察敢冒然动手?所以,自己明明就是个“势利眼”,就别在事后拿起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当幌子,那些漏洞百出的官方回应,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同时,笔者也认为,这种歧视弱势群体、好耍“官威”的“老鼠屎”,若不被严惩戒的话,不仅打坏了“一锅汤”,更是难平民愤。

可悲的是,在当今这个警民关系、干群关系本就有些瑕疵的时候,作为执法人员、国家干部不仅不懂得反思自己的行为,居然还敢抡起利器挥向群众,这种“进水”的思维和愚昧的觉悟真是让笔者词穷。一个本应身披“正义战衣”的英雄群体,居然作出了像“暴徒”一般的可恶行径,随意剥夺生命,试问,这可悲的思维意识是怎样炼成的?以强盗般的方式强取豪夺一条生命,这是谁给你的权利?又是要彰显个什么?是要彰显人民警察勇斗“怪兽”的英勇顽强?还是不顾一切奋力抢救人民财产安全的大无畏精神?

可气的方面,自然无需笔者多言,相信正义自在大家心中,从众多网友的留言当中,笔者都可以看到。同时,笔者也觉得庆幸,毕竟在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还是有很多。对于执法者,笔者想说一句,执法应具备公心,公平、公正是永恒的主旋律,执法是为民,不是为己,反喜好盛气凌人者,均不配穿上正义的制服。同时,笔者也期待,这种“毁三观”的恶行再也不要出现,笔者不愿看到,大家也不愿意听到,因为公众的心,已经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作者: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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