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欣怡:改革要“三正其身”

《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改革的关键推动者,领导干部自己行得是不是“正”,锤炼得够不够“硬”,直接关系改革政令的落实成效。己身不正,焉能正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修身养气,以身作则,是推进改革的无声号令,也是最有力的动员令。(人民日报1月22日)

公道正派是广大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内在要求和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最可怕的就是有失公允,权为少数人所用,利为少数人所谋。最可耻的就是虚伪狡诈,阳奉阴违的小人、伪君子。

一是行的端坐得正。所谓“律人先律己”。在工作中,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严于律己,唐代大诗人韩愈说“必先自治,然后治人。”如果一名党员干部自己不能遵守基本的操守准则,何以服众?如果一个政府都是这样的干部,何以服民?

二是尊重事实不徇私。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把“公道正派”的思想深深的印刻在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脑海里,使他们要有最基本的思想操守。只有一身正气,忠于事业,尽职尽责,光明磊落,才能耐得住寂寞,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

三是无私奉献保先进。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决不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普通党员是这样,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该这样。

作者:贺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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