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改革创新需加大“三力度”

 “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近平总书记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各地干部群众认为,总书记的讲话传递出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表明了中央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振奋人心。

    腐败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其蔓延趋势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继续强化反腐败机制,创新反腐败思路,在加大三个方面的力度,才能切实遏制腐败的蔓延。

一是加大制约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应积极参与重大改革政策的制定和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并就如何减少法律和政策制定中产生腐败机会提出建议;主动参与和努力推动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的审查和修订工作,堵塞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法律和制度漏洞;督促、指导和协助各个政府部门制定本部门预防腐败的规章制度或其他具体措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加以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度。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习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党内监督,自我监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应广开渠道,广泛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有机结合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

三是加大透明力度。坚持让行政权力在规范、透明的轨道上运行,减少人为因素,把权力放到阳光下,建设廉洁、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必须真正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作者:蓝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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