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大戏”还需政府给力制止

作者:方飞君

昨日,沪蓉高速广安境内先后发生两起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共造成2死10伤。其中,发生在岳池收费站附近的车祸事故中,一辆货车上大约有三分之二的饮料散落在高速路和路边绿化带,引发附近上百村民哄抢,有民警在制止过程中受伤。(1月13日  新华网)

哄抢现象,在中国可以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抢活鱼,抢煤,抢鸡蛋鸭蛋,抢水果,甚至连食用油外泄,都能引来数百人拿着锅碗瓢盆过来舀。看到这些报道,让笔者心里很不是滋味。殊不知,村民们哄抢了物品的背后是得到了实惠,但却把道德丢失了,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自己的快乐真真切切的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之上。

现如今,但凡是货车在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就一定会出现“好心”的村民用一种叫“哄抢”的方式无私的出手相助,进而上演一幕幕不管是啥,只要你敢掉,我就敢抢的惊心动魄的“哄抢大戏”。在笔者看来,每当“哄抢大戏”上演之后,我们除了抨击和谴责哄抢者的劣行之外,哄抢闹剧无疑还告诉了我们更多的一些东西。

虽然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以往闹剧的结局我们不难看出,“法不责众”在具体的操作中成为了“潜规则”,也正因为如此,受到法律惩处的往往就只有带头者,而“众人”却“逍遥法外”。

所以,在笔者看来,相关部门应更积极的介入调查,一追到底,彻底打消参与者的侥幸心理。同时,也应该主动将调查和处罚结果通过媒体等多渠道向公共公开,让所有人知道,哄抢是触犯法律的,是必须受到惩罚的,才能够有效遏制“哄抢大戏”的再次上演。(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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