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克:落实责任追究警惕“四拍干部”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的解读三中全会《决定》系列文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

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一些这样的“四拍干部”。一拍马屁,阿谀逢迎;二拍脑袋,随意决策;三拍胸膛,责任我负;四拍屁股,溜之大吉。这些“四拍”干部,让自己在一个时期内领略了春风得意,仕途辉煌……这些“四拍干部”,报刊、电视上常常披露。我想,党和人民是不欢迎这些“四拍干部”的。可是,个别“上级”、个别“领导”却喜欢那些爱吹爱擂爱“四拍”的干部。

为官一任,本应该造福一方,这样的官员却是为祸一方。更可怕的是拍屁股走人,挪到了新窝之后,依然“拍马屁、拍脑袋、拍胸膛”,然后又拍屁股走人。如此官员,实在可恶。不对其依法依规惩处,何以捍卫制度尊严,又何以维护公共利益?因此,不能因为职务或岗位有所变动了,就免于追究他们的责任。

对官员施行责任终身追究,已是公众呼声。中央组织部也下发相关通知规定,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这足以说明中央有决心遏制拍脑袋决策、拍胸膛蛮干等乱象,以及不让责任人成为漏网之鱼的强大意志。

当然,还必须惩防结合,双管齐下,既需要事后惩处,更需事前防范。即便事后追究再严厉,终身追究不留情,但恶果一旦造成,就难以挽回,比如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造成环保事件频发,危害当下,祸延子孙,即便相关领导被追究了责任,但恶果在短期内难以清除。因此,必须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必须规范权力运作,也必须强化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让决策偏离科学轨道。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善于把远大目标、奋斗纲领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紧密结合起来。

要选好干部尤其是选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应把好“关”,坚持选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注重以德为先。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选好那些政治可靠,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本领高强,一心一意为群众办事,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优秀干部。

(文/李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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