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户县餐馆西安买盐被处罚 检查人员称属跨区域用盐

  本报讯(记者杨德合)几天来,在户县西安科技商贸学院小吃街上开小餐馆的小宋有点郁闷,19日,他的小餐馆被户县盐务局查出几袋从西安购回的食盐,检查人员认为其跨区域用盐,没收食盐并罚了款,“从西安买盐也算跨区域吗?”小宋非常迷惑。

被查

西安买盐拿回户县饭馆被罚200元

小宋介绍,盐务部门检查人员从他小餐馆查到的食用盐是自己一次到西安办事买回来的,“我的小餐馆用盐量也不大,就随便捎了几袋回来。”小宋说,没想到遇到盐务局检查,工作人员说他跨区域用盐,违反食盐专卖规定,罚了他200元,并没收了店里的食盐。“被没收的盐是老百姓经常吃的绿盐,就是那种老包装碘盐。盐务局的人说,他们从盐袋包装上的区域代码确定我们是区域外违规买的。”小宋说。

其实,那天跟小宋一样被查出购有西安老包装盐的还有学校的大食堂、教工食堂和另外几家小餐馆,而两个食堂也都被罚了款。

小宋不解,户县是西安市的区县,怎么在西安买盐也算跨区域?

质疑

新包装量少价高强推就是变相涨价

小宋介绍,现在户县的盐大多是新包装的海藻盐,老包装的普通碘盐很少。普通的绿盐400克装,一元一袋,而新包装盐仅350克,价格却贵了一倍,“盐务局的人说,以后户县主要推广新包装,老包装慢慢就没有了。”小宋认为,老包装的碘盐已食用多年,价格便宜,质量也不差,为什么非要推广海藻盐,“这不是变相涨价吗?”小宋说。

昨日中午,关于小宋反映的情况,记者在西安科技商贸学院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小吃街管理的毛老师处得到证实,“盐务局确实来人检查了,也罚款了,学校大食堂被罚1000元。”毛老师说,盐务局工作人员主要查处的跨区域用盐,而在食堂包括小吃街也确实查到了在西安买回来的老包装盐,所以学校必须配合。对于两种盐的价格,毛老师说,新包装的盐确实贵一些,被查后,学校大食堂立刻从户县盐业公司买回3吨盐,其中两吨新包装盐,而这两吨新包装盐要比普通绿盐贵6000多元。“可能大家也是考虑成本才去西安买的盐。”

“对于卫生、食品等部门的执法行动,我们全力支持。”学校后勤处处长孙社敬如是说。

回应

户县餐馆西安买盐确属跨区域用盐

“近日我们对户县的学校、农家乐等餐饮经营单位的用盐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此,户县盐务局副局长鲁丙森介绍,其中包括西安科技商贸学院。

鲁丙森说,食盐是国家进行专营管理的产品,按照陕西省盐业条例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所以该校餐馆等的购盐行为确属跨区。对于新包装碘盐的价格,鲁丙森解释,绿盐加的是人工碘,海藻碘盐中的是纯天然碘,所以成本高一些。“现在整个产区主推海藻盐,户县主推新包装盐并非强制。”

昨日,西安市盐务局一负责人表示,户县盐务局的跨区域用盐处罚是正确的,但对产区推广海藻盐的说法,他表示:“海藻盐只是碘盐的一种配货,而绿盐也在正常配货。”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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