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吃喝玩乐催生出的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的坦途

1949年的某一天——也有人说是1950年的某一天,纽约一家信贷公司的总裁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纽约的一家餐厅设宴招待阿尔弗雷德•布鲁明代尔、斯奈德。当在埋单的时候,做东的麦克纳马拉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携带钱包,宾主双方一时尴尬万分。于是麦克纳马拉只好打电话让他的妻子专程前来付账。

傅蔚冈:吃喝玩乐催生出的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的坦途

如果是普通人,没带现金也就只是一个尴尬。但是金融家麦克纳马拉却通过此发现了商机——必须随身携带的货币支付,可能满足不了无时不在的消费需要,于是他萌生了创建一家信用卡公司的念头:给用户在付款和还款之间保留一定的时间差,而公司以此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收入来源。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就因此而诞生。

说麦克纳马拉因为忘记携带钱包而萌发创设信用卡公司的念头可能是后来的附会,不同版本的故事中也存在些许差异,比如有些版本就是说这次晚宴费用是饭店允许他赊账,只要到期还款就不支付利息——这个版本可能更像是真的,现代的信用卡不就是遵循这样的原理吗?不过据有考据表明,大莱信用卡的设想是从施奈德和麦克纳马拉之间的多次交谈中逐渐发展而来,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尽管今天大莱卡已经是属于花旗银行旗下的公司,但是在麦克纳马拉刚刚创立大莱卡并发行信用卡这一新型的支付工具时,他们还不是银行,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不是银行。大莱卡的功能,就像其名称一样——“食客俱乐部”(Dinners Club),给旅行者提供吃喝玩乐提供方便的支付和记录手段。

在中国人的印象中,信用卡似乎理所当然是应该由银行来发行——至少在中国还没有见到过由非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但是在美国的上世纪五十年代,除了加州的美国银行以外,银行并不愿意发行信用卡。为什么呢?因为根据1864年联邦政府的《国民银行法》,国民银行必须执行单一银行制,既不允许国民银行体系中的任何一家银行在其所在州的范围以外建立分支行处,也禁止在所在州内建立分支行处;也不允许经营传统银行业务以外的业务,如信托业务。

由于银行无法跨州经营,那就意味着其用户规模很受限制,对于信用卡这样的业务,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用户作为支撑,必定无法盈利。也正是如此,只有加州等少数几个人口众多大州的银行愿意发行信用卡。相反,大莱卡并不是银行,因此它可以在全美国范围内运行。

当时除了大莱卡以外,还有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他们都不是银行,而且那时候所提供的信用卡只有支付功能,并不包含信贷服务,所以并不受银行跨州禁止的约束。为什么客户和商户愿意选择大莱卡或者运通卡?很简单,大莱卡可以承诺给用客户提供折扣,而它可以为商户带来客流。换句话说,以大莱卡为代表的信用卡就是在客户和商户买卖双方之间插足的第三者;而银行卡联盟则是在卡户银行和商户银行之间插足的第三者。

于是就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为什么我们需要第三者?答案很简单,如果这家第三方中介机构集中了成千上万的客户和商户,而且它们都是遍布全国。那么就意味着客户或者(商户)加入这个网络就能够面对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客户,这样的好处并不只是打折这么简单,同时这个中介机构还为其提供了背书服务——当一个来自美国的游客到达欧洲或者亚洲时,他一定很想知道这个地方最有趣的餐馆和酒店。在没有互联网的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个人来甄别这些服务定是存在很多问题,但像大莱卡这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有意思的是,很多美国银行也关注到了信用卡业务的优点:既然法律要求我不能跨州作业,那么银行能不能通过信用卡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客户,为全国范围的客户提供服务?于是,大规模邮寄信用卡——尤其是在本州外通过发卡方发行信用卡就成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银行突破法律监管框架的重要手段:法律只是规定了银行不能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但并没有禁止它给不在本州的居民提供服务;尽管商业银行可能不知这些客户在何处,但是那些专业的信用卡公司却知道这些信息。于是,银行发行信用卡就成为招揽州外客户资源的最好手段。甚至有学者评论说,如果没有信用卡业务的发达,那么美国银行业就不可能发展出一个全国性市场;没有全国性大市场,就不可能让联邦政府取消对商业银行跨州禁止的限制——或者说,美国利率自由化的历史也就没有这么快。

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美国信用卡的历史,看官一定会问,说这么多的信用卡历史,有意思吗?当然有。几天前央行刚刚叫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据说过几天还会有更为严厉的狠招出来——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央行为什么要对第三方支付下此重手?交易安全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过在我看来,如果仅仅是这样就对第三方支付下重手,那么这种行政行为明显属于违反比例原则——不得用“大炮打蚊子”是也。二维码支付当然会有问题,但世界上并不存在着没有风险的业务。当年信用卡诞生初期,信用卡就面临着伪造风险。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信用卡行业一方面不断开发新技术来增加伪冒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摸索积累,逐步归纳出一些行之有效的遏制伪冒的运营方法(比如通过双重邮寄来控制早期最常见的伪冒渠道——邮寄失窃)。一个可供佐证的数据是,1980年代以后,伪冒造成的损失在整个冲销额损失中占的比例已经很低。当然,即便防伪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同时代还是会面临不同的伪造,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根治。但是不是因为有伪造就停止信用卡的发行?当然不是,关键是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没有商家愿意做亏本买卖。

从信用卡的发展历史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的一个有趣现象是,信用卡成为了美国银行业突破金融管制的重要武器,这可能是麦克纳马拉在发明大莱卡时所没有想到的。事实上,今天中国的第三发支付也有了类似含义:尽管第三方支付公司不是银行、甚至不是金融机构,但是他们凭借手中的巨额客户,不仅仅是一个支付公司,同时还可以给客户们带来更多的增值服务——比如说从去年开始让银行业吓出一声冷汗的货币型基金。这些业务客观上推动了中国金融业的利率市场化。

但最大的变量在于监管机构的态度,这也是中国和美国金融市场的最大不同。在美国的五六十年代,尽管法律对银行跨州业务有着严格禁止,但是对法律没有列明的信用卡业务却不是制止——因为监管机构执法必须有法律授权;但是在中国,央行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却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甚至在我看来,2010年央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都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瑕疵: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是一项行政许可业务。从这个意义而言,央行此举甚至可能是违法行为。

当然,市场不会因为央行的叫停而走回头路,总会有包括机构和个人等创新力量想出突破现有体制的办法。只不过由于监管机构的强势,作为使用者的我们可能还需要多一些时间,同时还要忍受目前大机构更为傲慢的服务。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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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傅蔚冈,专栏作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科班出身,却喜欢以山寨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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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1.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挺傻的,很多看得见的钱不敢碰,很多点点头就能赚的钱不敢拿,当然,你们可能觉得这是吹牛,就当是吹牛吧,但说到底,还是觉得,用信用换钱,不值得。

    昨天我老婆批评我,就你要面子,你面子值几个钱,我说,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我要是去找工作,你觉得我去写程序呢,还是去做产品运营呢?拼体力,拼技能,全面拼不过年轻人了,现在就剩下还有点面子能混江湖了,如果有一天我信用没了,那真就一无所有了。

    我旧文很多次谈及信用,我自己读一读都觉得写的还是蛮好的

    从校园到职场 – 信用与操守伴你一生

    信用的价值

    再谈信用的价值

    政府信用与创业

    冯爷最近也两次提到信用

    别滥用信任

    谈谈社交信用

    但说实话,最近有点感慨,现实其实并不是那么正确。

    贾跃亭信用破产了吧,但其实还是有不少人信他呢,10亿美元的融资的新闻,这几天各个猜测的投资方纷纷发布撇清声明,结合起来看,显然是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前几天有人传了一张图,钱宝网的老板已经被强制刑事措施,但是在一些受害者的用户群里,仍然很多人坚信他能回来还清贷款重新崛起。

    某些诸如善心汇这样的骗局,央视都曝光了,然而组织并未消亡,还有很多人受害者认为只是暂时性的保护措施,不肯相信这是骗局。

    包括我以前举的例子,某人一直炫耀自己的黑产历史,然而粉丝却非常多,所谓信用和操守,谁在乎?

    某巨头的一些员工,因为某些不当行为内部被开除,但对外宣称离职,仍然找到不错的下家混个总监当当,我就纳闷他们不做背景调查么,然而谁在乎?

    某巨头重要业务总监因贪腐被抓,出来后迅速融资创业,投资人抢项目,只要有资源有人脉,什么信用操守记录不佳,谁在乎?

    我今天跟朋友聊天说这个例子,我说如果一个小乡村,一个人有劣迹,说话不算数,估计早就混不下去了;但放大到一个巨大的国度和人群,事情就不一样了,只要他掌握宣传的窍门,坚持不断的宣扬自己,就算很多人知道他的问题,依然有大量盲目相信的人存在,而且这些人还会彼此影响。 所谓选择性阅读,这也是我很早就提到过多次的话题。

    我说以前老家小区附近的餐馆,早点铺,小卖部,做生意特别规矩,特别实在,为什么,很简单,没有回头客生意就完了。但是去三亚旅游景区看看,就完全不一样了,要什么回头客啊,一茬茬的新游客,收割就是了。

    马云信誓旦旦的说,永远不做游戏,结果怎样呢?当然,人家可以用文字游戏来解释,我们没有自己做啊,我们只是收购了游戏团队而已。而且马爸爸永远光辉正确,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时代在变化,要与时俱进么。但这样是不是以后谁都可以随意用永远来修饰当前的决策定义,然后随时可以无条件推翻?时代确实在变化,咱也不苛求你多么坚持,哪怕你出来承认一下当年的错误呢,没有,不需要,此一时,彼一时,永远都是对的。

    罗永浩当年抨击各个友商的时候,立了很多关于产品理念的flag,后来我也说,其实他成长了,很多实际行为都是在打脸过去的言论,网上有很多人分析过,我也不赘述了,但怎样呢,承认过一次,说自己当年想法浅薄,说批评友商过于片面武断没有?没有!此一时彼一时,不管flag怎么变,永远他都是对的。

    最近李某来老师跟某个交易所的项目创始人撕逼,孰是孰非,我不了解内情,不敢妄论,但李某来老师曾发布过声明与该项目无关,这总不是伪造的吧,所以呢?有人说这个声明只是为了应付局势,可以理解。发出的声明根本不需要算数,我是无法理解的。我只能说在某些粉丝眼里,大概不诚信根本不算什么问题吧。

    为什么很多人不在意诚信的问题。

    第一,由于距离远,缺乏真实接触,很多失信的细节和真相不了解,盲目相信宣传中的一面。

    第二,被对方的言论和理念打动,而主动忽略那些“无足轻重”的细节。

    第三,唯成功论,只要能赚钱,能有影响力,怎么都是对的,所谓成大事不拘小节。

    第四,反正对方失信跟自己无关,选择性无视。只要事情没碰到自己身上,总觉得和自己没关系,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第五,和对方太熟了,觉得不好意思。

    确实,江湖圈不大,我朋友圈也有些人行为我是看不惯的,但不好意思说,那咋办,大义灭亲有点过分,不说话不点评可以吧。非要跑出来替对方洗,我实在看不出一顿饭点几条鱼和这个人有没有信用有什么关联。

    第六,自己看走了眼,不肯承认,不肯止损,一定是社会错了。

    那些被骗的人依然寄希望于对方会突然良心发现回来补救一切,你看当年史玉柱?

    史玉柱当时是真没钱,而不是自己套现了跑路。史玉柱没钱的时候一直装孙子,可没敢那么高调出来立flag。

    有人可能会觉得,创业者,有些目标达不到,有些方向要转型,不都很正常么,为什么这么刻薄?

    我也同意拥抱变化,如果是立下业绩目标没有达成,或者对市场的预测失准,这些都正常,不是今天要讨论的范畴。但如果立下的flag完全属于个人可控的决策,那么出现反悔的时候,也不是说非要怎样,自己认个怂可以么。

    而那种明明存在密切利益关联却发出利益无关声明的,说实话,在很多场景下,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与时俱进不是可以违背承诺的借口。信用和契约本身就要考虑到变化。

    与时俱进,如果我很多年前跟别人签了一份长期租房合同,还没过期,那么房东说,现在市场变了,你需要按新的价格签,那怎么办,好啊,前面的违约金怎么算?你能说与时俱进就可以随便改合同么?

    与时俱进,以前公司只值几千万,老板给核心几个点股份,现在公司值几十亿了,老板说,你不值这么多钱啊,能与时俱进的改权益么?

    新加坡有些地契是999年的,我网上看到有些楼盘的地契还剩下840多年,也就是这个已经执行了150多年。那么这150多年经历了英属殖民地,日本占领,马来西亚联邦和新加坡独立至少四个历史时期,但是这个契约依然有效。(当然,契约中间更换了业主,以及经过开发商的赎买和开发,建筑也都是重新建立的,但年限继承是被完整传递下来了)

    契约精神是现代文明的基础之一,然而现实是,既然那么多人不在乎,不长记性,话术与套路显然会更值钱一些。

    影响力阶级 足够大的用户群市场里,只要有了影响力,总会有容易收割的人群,至于信用,学会话术和套路,总能自圆其说的,而且,只要说的够诚恳,总会有人信的。

    连政府都说了,某某声明只是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爱国网民群情振奋,所以,大佬们各种声明,各种立flag只当放屁,自然也实属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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