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简一: 小县城的城镇化病,岂能只用退烧药

春节前夕,山东省C县很多公务员被摊派卖房,不完成规定的任务可能受到被停发工资等处罚。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C县兴建了大量商品住房,其中相当一部分商品房项目严重滞销。近期,该县已着手控制新建商品房的规模,但剩余房屋的消化仍是个大问题。(2月7日新华网)

公务员遇到卖房的特殊“任务”,这确实让人有点哭笑不得。然而,我们在为此打抱不平的同时,更应深思这种现象背后反映出的小县城城镇化发展病症。笔者不禁想问,小县城的城镇化病,岂能只用退烧药?

城镇化的普遍趋势是农民为了获得更高收入、寻求更好的生存发展机会而向城镇主动转移,但在近些年的城镇化热潮中,一些中小城市却由于政府靠行政权力驱动而形成了房地产“绑架”城镇化的不良倾向,使得这些地方相继陷入城镇化病。山东省C县是个例子,贵阳市贵安新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更是典型。正是由于这些城市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顾现实需求,不看客观条件,不搞可行性研究,盲目大规模地进行以房地产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虽然城市规模扩张了,一座座漂亮的新区、小区拔地而起,却很难吸引人口集聚,住宅空置率过高、楼房建设过度超过了基础设施和人口聚集速度,于是当地政府尝到了因为违背城镇化发展规律的“房地产化”风险带来的苦头,“公务员被摊派卖房”等怪异决策也就不难理解。

诚然,新型城镇化离不开房地产。但在没有形成产业和人口集聚的情况下,搞个空壳的城镇,建再高的楼房、修再宽的马路也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笔者认为,作为人口不多、发展各异的小县城,要让新型城镇化道路走得稳、走得准、走得好,就要事先预防城镇化病,而不是事后乱吃药。首先,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城镇的布局和发展速度一定要由当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实际来决定,要充分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三化融合,才能实现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其次,要注重人的城镇化,要重视城镇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使城镇真正符合人的生产生活需求,才能增强城镇的吸引力、聚集力;再次,要尊重城镇发展的内在规律,城镇化建设要靠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共同启动,而不能仅靠政府行政权力强推独撑,违反这种规律就可能让城镇化道路走偏而付出代价。

作者:樊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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