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万华:为何官员敢伸手要钱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原科长肖某可谓生财有道,其利用自己负责稽查该区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工作便利,以出借资金收取高额利息的方式,向辖区内的药店收取贿赂;为了给自己谋取前途,又转头向局长行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处肖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新华网,12月23日)

随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中央频繁对贪污腐败出重拳,大大压缩了腐败犯罪的空间。然而,仍然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法律、法规,为自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像肖某这样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中央相关规定,为何他有如此大的“勇气”敢于顶风作案,这值得我们深思:是利益的驱使?还是自我价值观的失衡?又或是制度的不完善?

廉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腐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都是治国焦点,但是中国传统社会并未有通过道德廉政建设取得有效成绩。道德习惯和文化条件对廉政的影响是可预料的,道德没有把握得到官员的遵守。但廉政制度建设不同,在全球范围内,廉政制度建设虽然时间不长,获得成功的典型例子也较少,但这无疑给反腐这一世界难题指明了方向。新闻中,肖某这样官官相通,隐藏较深的行贿受贿行为不顾国家的相关规定,知法犯法,必将遭到严惩。

如何挖出这些隐藏较深的腐败分子?笔者认为遏制日益隐蔽的腐败,让官员不敢伸手要钱,方法有以下几点:一是重视事前教育预防机制。隐性腐败是思想和作风上的庸俗化。因此,要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到根本性腐败预防,进行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道德规范法制化。对于一个国家的公职人员来说,对其道德规范得越细、法制化程度越高,靠近其边缘的隐性腐败被显示出来的可能性就越大,才能使诸多隐性腐败显示在众人面前。二是健全干部选拔机制,使干部的选拔公开化、透明化,防止领导暗箱操作的可能,在干部在上任的环节把好“质量”关,才能为官员的廉洁提供基本保障;三是完善官员的财产公开制度,这能够让公职人员超标准所得无处藏匿,从源头根治,申报自己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取的收益,签订的受益协议,接受的馈赠、款待和谢礼,以及个人的债权债务、买卖交易和社会兼职等。要有严格的财产申报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和无故拖延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不但要公开官员本身的财产,而且要公开相关近亲属的财产及收入来源,同时通过金融系统信息共享,对官员的存入、支出、用途等进行全方位的公示,让官员不能伸手、不敢伸手。

  (文/朱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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