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00多万的副市长”退休照样重判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因收受贿赂,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已追缴在案的受贿赃款人民币806.1566万元、美元2.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12月18日  东南网)

   “副市长”原本是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但近些年,却因为一些副市长们“养情妇、包二奶、贪污受贿、甚至给人下跪”而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在搜索网站上输入“副市长犯罪”的字样,将立马搜出很多结果来,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身为原副市长的杨爱金,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贿赂,让自己的“钱途”一败涂地。

据了解,1947年出生的杨爱金,在1994年至2010年间,担任连江县委书记、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间,杨爱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用地审批、项目消防验收、专项财政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共计约合人民币806.1566多万元、美元2.8万元。作为一个副厅级领导干部,能坐到那么高的职位,是多么的受人尊敬,而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转化为金钱,对得起党和群众的期望吗?

十八大召开之前,中央对薄熙来、刘志军等人问题的查处就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十八大之后,一批批违纪违法官员相继被调查处理,让人看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移地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决心,看到党中央践行建设廉洁政治庄严承诺的实际行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值得警醒。

呜乎哀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无论是退休前大肆贪污受贿退休后东窗事发,还是退休前与人方便退休后再受贿乃至索贿,都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重责,这是毫无疑问的。贪官退休后一样逃不过“被抓”的厄运,这既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必然要求,也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结果。

干部可以退休,但是反腐败并没有“退休”。在这里,笔者告诫官员们,只要违法犯罪了,退休后一样可以抓你!照样要重判!

作者:思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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