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老贼]没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才是好网络

《让子弹飞》里有一段经典台词:“麻匪,什么时候都要缴!不缴不行!你们想想,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突然就被麻匪劫了!所以,没有麻匪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当代社会没有麻匪,我们却遭网络虚假广告毒手。所以,没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才是好网络。

网络虚假广告的历史

伴随着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网络广告业也应运而生。1994年10月,美国《热线杂志》(Hotwired)站点卖出了全球第一个网络广告,开创了因特网的广告新时代。网络广告诞生后便势不可挡,铺天盖地的泛滥开来,不到几年便已发展成为继电视、报纸、杂志、广播四大传统媒体之外的又一个重量级的广告媒体。

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传播工具,网络广告既具传统广告的特点,又有其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它传播的范围更加广泛,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具有强烈的互动性,可根据点击率准确统计广告效果,并易及时更换内容和改正错误,而且更加节省成本,被誉为“最直接、最快捷的营销信息回路”。

但得天独厚的优势却无法掩盖互联网虚拟空间中主体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网络虚假广告便借此大量乘虚而入,使人真伪难辨。2000年6月,上海查获市内首例网络虚假广告“智狐”案,这是有记载的第一例网络虚假广告。

至此,网络虚假广告进入历史的舞台。

网络虚假广告的现状

先说说监管方面,国家工商总局去年查处的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数量同年相比增长了104%;其中,在上海市查处的违法虚假广告中,三分之一都是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

其实早在2000年5月,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管司就在北京召开了网络广告经营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对符合条件的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共27家网络广告经营试点单位颁发了《广告经营许可证》,这意味者申请广告业务的互联网企业只有通过资格审查,领取许可证才能进行广告经营。

虽然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网络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性并开始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防范,但一般仅限于行政和民事领域,对其定罪处罚的情形并不常见。

而事实上,由于消费者知悉真相的权利和获得救济的权利却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而难以实现。从这个角度看,网络虚假广告比之传统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多行为都已达到刑法第222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情形,但基于网络虚假广告自身的特性,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尚需明确。就是所谓的“监管真空”,

首先是犯罪主体。互联网的特点使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可以三位一体,而且任何人都可以在个人或公司的主页上发表信息,包括广告信息,所以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是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由于因特网上的信息流通没有国家和地域的限制,犯罪人和受害人可能遍布全球,即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会发生在不同法域,这实质是一种无国界的犯罪,而且如何认定这种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在技术上也有相当难度。

另一方面是像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收录了大量的网页信息,海量的数据每天在为消费者提供各类信息,而消费者也将其作为了解产品和购买决策的主要信息源,深受广告主的青睐,很多品牌的电视广告都习惯性后面加句百度搜索XXX,因为企业已经逐步变搜索引擎的广告展示变为产品销售渠道。

但同时却也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践踏诚信欺骗用户的温床。近年来钓鱼网站、木马病毒、新流氓软件等众多威胁用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理财、网购、医药等高风险领域,更是泛滥成灾,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直接忽略搜索结果的首屏内容。

这几年随着微博,SNS等社会化媒体的兴起,使得网络虚假广告花样翻新。以微博为例,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微博大号发布“正规名牌降价打折”等广告信息,远低于专柜的价格及“限时团购”、“支持专柜验货”、“带专柜小票”等虚假承诺,诱骗用户访问其开设的钓鱼网站购物。

微博大号动辄几百万的粉丝,发布的内容受众广,影响力大,受到发布虚货广告的广告主“青睐”,因而成为虚假广告在微博平台的主要发布源。一个微博大号平均每天转发2.17条商业广告,每条广告收费280元/百万粉丝。以此预估,一个持有100万粉丝的微博大号每月仅靠发布硬广告收入可达18228元。

小小一个微博的账号转发几条广告,就能获得如此高的收入。根据《网购“火眼”微博打假运营报告》指出,2013年1~4月,共拦截微博虚假广告多达100万条次,共发现8万余微博大号从事过虚假广告营销,仅知名品牌香奈儿被假冒高达33万次。

没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才是好网络

这个问题咱们从反方辩论观点来看,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是好网络,我们找些证据来说:

1、消费者  像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公司90%收入来自于广告,大部分广告商从电视、报纸等媒体转向网络,这是现状,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是好网络,全是虚假广告的网络,请问消费者还会相信网络广告吗?消费者还会继续在网络上消费吗?

2、虚假广告商  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是好网络,虽然一本万利,但是,消费者不来了,网络进入恶性循环,再去哪投,本也会丢。

3、虚假广告从业者 靠诱导、钓鱼、木马等方式骗取网民的钱,短期内获利颇丰,但是随着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等都开始自建信任和维权体系,不仅会提高进入门槛,还会将资质劣信誉差的直接清除出去,那么从业者必定没有明天早餐钱。

4、网络公司 假如谷歌让虚假广告充斥网络,上面说过,广告商会怎么样?看看网易2012年没有日本系汽车厂商的广告投放之后的财报,你就知道这对互联网公司意味着什么。近于悬崖的境况。

所以,没有虚假广告的网络才是好网络,那么诊治网络虚假广告要怎么办?

1、消费者 除了买前鉴别之外,尽量选择有口碑和商城类网站,现在大型的B2C服务已经很方便,送货上门,货到付款。

2、监管 在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应该与互联网企业联手通过技术和数据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个人或者企业严惩,同时将线下的售前售后维权体系移植到互联网上,服务消费者。

3、社会化网络 微博等社会化网络的兴起,其实是网络虚假广告的丧钟,经过朋友和官方认证的筛选,大部分虚假广告都可以过滤,当然,武功高强之辈,但那和外星人找你喝茶的几率类似。

相信总有一天,随着网民自身意识的提高,加上有责任心的互联网公司一起努力,网络上将没有虚假广告,我们可以放心购买更多可信的产品和服务。

 

——–ZTalk互动———

 

昨天的文章反响很大……然后收到一则爆料:

 

作为运营商爆个料,与XX视频包月的合作,效果并不太理想,全国目前仅发展了几千用户,目前该合作已经被集团公司叫停了。内部分析效果不好的原因,主要是移动视频的使用场景与运营商结合较低,用户要么在wifi下在线看,要么下载到手机离线观看。本质还是目前3g网络覆盖和速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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