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小区强制配套充电桩并不合理

新能源汽车无疑是当下产业发展中的热点。虽然,从当下的中国的能源结构来看,新能源汽车的环保目标很难实现;虽然,从消费者使用角度来看,新能源汽车的实用性还有待提高;虽然,从盈利角度来看,甚至特斯拉,这个唯一能激动人心的新能源汽车的未来也并非一片光明。但是,对中国这个现代工业的后发国家而言,新能源汽车所能带来的“弯道超车”的机会是如此的诱人,自然会激发出政府的“雄心壮志”。

根据我国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到2015年底,我国将在20个以上示范城市和周边区域建成由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构成的网络化供电体系。但是,现在看来,这个目标并不乐观,与此同时,也难激发出更大的政策支持。

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几乎与这个政策同时,北京政府也公布了自己的政策。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发布”7月10日透露,北京即将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的要求,物业需全力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安装单位建设充电桩,如不配合,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都将被罚分处罚。另外,即将出台的配套文件还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不低于18%,而这一标准,也将成为规划审批的条件之一。

充电桩对于新能源汽车,就如奶瓶对于婴儿,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充电桩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在北美,依靠连绵不断的充电桩,特斯拉已经可以横夸美国,而在中国,特斯拉连离开北京都困难重重。充电桩的不足,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电动汽车的发展,而充电桩的困境,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充电设施很难进入小区。

北京天通苑的一位用户购买了新能源车之后,负责安装充电桩的工作人员,到小区停车场确认具备条件,之后,物业却以供电设施不匹配、供电公司需协调等理由拒绝。最后,经过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以及北京物业协会等出面协调,这位用户才装上了充电桩。所以,客观的看,北京政府的这个政策有其原因。

但即便如此,强令小区安装一定比例的充电桩,仍然存在很多值得商榷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会受到中国发电总量、电网输电能力的限制,发展计划中的这些充电桩在未来很可能成为摆设。但对于处于地方竞争的各地政府来说,这些充电桩以后很可能成为摆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完成任务。

但是,现在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已国家层面的免税,以及地方政府的现金补贴,在这些政策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新出台补贴政策的预算空间非常小,这就使得新的补贴政策必须以另外的面目出现。

强制性的配套充电桩,无疑对新能源车的车主是一个利好消息,其实质相当于一种对他们的补贴,只是这种补贴以实物的形式出现。从经济学理论上看,同样是补贴,一般而言,现金补贴的效率最高,实物补贴由于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机调配,效果往往更糟糕。比如,两个小区,一个小区有30辆新能源车,一个小区只有3辆,现金补贴可以很好的适应这种情况,而对于按统一标准强制配套充电桩的政策而言,一个小区充电桩不够,而另一个小区却不足,实物补贴效率非常之低。

即便撇开这种补贴的效率性不谈,用行政命令要求物业建充电桩也是缺乏合理性。配建充电桩不低于18%的强制行政命令,虽然针对的是开发商,但是开发商的开支、行为最终均有小区的业主来承担。所以,强令小区配套充电桩的政策,实际上是让小区中的所有人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承担成本,实质上是从一部人口袋里掏钱去补贴给新能源的车主,这个过程曲径通幽,隐蔽的实现了政府增税然后补贴的目的。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从整个政策的动机链条来看,刺激政府出台这种政策的是具体的、直接的的市场容量目标,不过,在看得见的市场容量背后,还有很多看不见的市场环境因素。

7月8日,德国总理默克尔的访华成果之一,中德电动汽车充电项目正式启动。根据合作协议,未来中国和德国电动车将实现充电接口标准完全统一,双方还将签署充电通信协议,最终实现充电设施的完全共享。这意味着未来比亚迪等中国电动车品牌,将与宝马、奥迪等德国汽车品牌使用相同的充电设施。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各种不同的规格虽然是厂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但与此同时,形成的壁垒也分割了市场、减少了交易,所以,在某些情况下,规格的统一化,能够消除壁垒,实现共赢。但遗憾的是,在这一点上,工信部做得并不好。2011年12月公布了有关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方面的几项国家标准,不过这些标准并未对充电桩关键部位技术参数做出规定,国内的充电桩标准并不统一,不同品牌之间的充电设施并不能完全通用,给推广带来制约。

所以,即使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过程中,不能一概否认政府之手的作用,但具体的、直接的、过高的市场容量数字目标只会滋生出强制与不公,政府之手对应的,应是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的环境、制度、交易成本等“看不到”的方面。

作者: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经济之声《财经名人堂》特约评论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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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1. sms002说道:

    什么是合理?公共设施配套发展很正常,不配套就是没发展,不配套3个用户都没有,有配套就会有发展,否则什么都没有,就是落后,就算是没有配套设施小区其它的就都合理吗?只能是先服从大局,发展中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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