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近期公布求职上当典型案例 骗子常用带光环职业下套

  制图:张芳曼

眼下,又是新一批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时期,同时也是骗子们假借招工进行诈骗的“黄金时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一批假借解决工作为由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披露了骗子们的一些惯用伎俩。

假借旧时单位名目

伪造央企就业协议

荣某通过在网上发帖的形式,声称自己能帮助应届毕业生到大型央企、事业单位任职,并在京落户。据上当受骗者介绍,他们中有人随荣某一同前往某央企大院,发现荣某和很多人打招呼,遂相信荣某;有的则查看过荣某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发现荣某展示的是真实身份,遂打消疑虑;有的则看到荣某展示的盖有某央企人事部门公章的就业协议,遂信以为真。

最终,还是因为被骗者杨某亲自前往某央企人事部门查询,荣某的骗局才最终曝光。原来荣某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昔日曾在该央企工作,但早已离职,至于盖有公章的就业协议完全是伪造的。而此时,荣某已经相继骗取了十余名被害人,诈骗金额总计50余万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假借旧时工作单位的名目,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这是骗子经常使用的诈骗手段之一。在作案初期,犯罪嫌疑人往往编造各种理由让被害人相信其有能力解决工作问题。期间,又通过伪造印章及文书等手段要求求职者缴纳押金、报名费等各项费用。在后期,又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或者偿还部分钱款以维持假象。

虚构自身人脉资源

谎称打点需要费用

高某对外谎称自己是原海军高级将领的女儿,早年在南方某地级市担任过副市长。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高某后,正好王某的女儿即将毕业。王某遂找到高某,想让其帮女儿在北京找一个银行的工作。高某声称自己与一家银行的高管关系不错,可以帮助王某的女儿在国有银行谋一份职位,不过需要给领导“表示表示”。王某于是给了高某10万元现金用于打点。不久,高某又对王某说,上面的大头没问题了,现在要给底下的领导意思意思,只要5万元,就可以签三方协议了。王某信以为真,又往高某的银行账户汇款5万元。之后,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最终失去了联系。直到王某听说高某因为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才知道自己被骗。

检察官表示,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虚构人脉资源,要么冒充认识国家领导人、企业高管,要么伪造身份、经历等,谎称可以运用人脉资源为人解决工作问题,并以此收取大额钱款用作差旅费或打点费用。还有的案例则是团伙作案,组织、分工严密,各环节都经过严密的推敲、演示,令被害人防不胜防。

公众不正当求职心理

成为诈骗活动的温床

从2010年至今,朝阳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办理假借解决工作为由进行诈骗的案件22件,被害人达115人之多,2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在这些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运用多种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一些犯罪分子伪造了《就业推荐协议书》《劳动合同书》等合同文书,以貌似合法的形式迷惑被害人;还有一些则在知名网站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并开出十分诱人的优惠条件;还有的则伪造企业印章,并自制虚假文书,甚至展示穿着特殊制服的照片,使被害人产生误解;更有甚者,为了达到诈骗目的,专门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用于诈骗活动。

而此类诈骗案件所涉及的行业也较为集中,演员、模特、公务员等职业,电视台以及航空公司等单位是犯罪分子诈骗活动最多的地方。受骗者往往被表演、航空等行业的光环所吸引,轻易相信了犯罪分子。

检察官表示,社会公众对于制度之外助力的不正当诉求和侥幸心理,是犯罪分子诈骗活动的温床。此外,一些网站对于所登载的招聘信息审核不严,客观上也扩大了公众接触虚假招聘信息的可能。

对此,检察官建议,社会公众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依法办事。同时,有关部门也应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同时,网站也要强化对求职信息的审查,及时删除虚假信息以防止扩散。

本报记者 彭 波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29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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