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刚:厦门城管被泼硫酸事件舆情分析

一、事件概述

10月16日下午,有网友发表微博称:“今天早晨,厦门市同安区3名城管人员被泼了硫酸,在第三医院就诊。”微博发出后,引得不少网友的关注。17日上午,又有网友爆料称,“16日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参与国土部门的统一联合执法过程中,被人泼硫酸,导致18名城管队员受伤。”

17日,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科陈科长证实此事,称事发时城管队员是在处理国土局的航拍案件,此事造成19名城管队员不同程度烧伤,其中18人入院治疗。同日,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在回应时称伤者数量“没有那么多”,表示警方正在了解此事。

18日厦门市警方称,16日上午发生在厦门市同安区的妨害城管人员执行公务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同安警方当场抓获,现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公布初步调查情况:邵某通在执法人员拆除结束准备离开时,突然拿出存放在该处的一瓶矿灯电池补充液,从侧面向城管执法人员泼洒,当场造成19名城管执法人员皮肤不同程度灼伤。

针对嫌疑人家属称遭到殴打的说法,21日,厦门城管向全社会公布一段时长为一分钟左右的执法现场视频。

二、媒体关注度分析

从媒体的报道量来看,在10月18日,事件爆出的当天,相关的新闻数达到800余条,反映出媒体对“城管”话题较高关注度。

厦门城管被泼硫酸事件新闻关注度走势(单位:篇)

10月18日,京华时报刊登文章《厦门城管执法被泼硫酸》,这则稿件在18日01:51分被凤凰网转发,被冠以标题《厦门:19名城管执法时被泼硫酸 18人入院治疗》,凤凰网转发的这则新闻截止10月23日16时,共有7.3万人参与讨论,相关评论达1500余条。同一天,厦门网对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的调查结果予以发布,厦门网的这则新闻也成为媒体转发的一个重要源头。此外,在央视新闻频道的晚间新闻栏目中,对厦门城管被泼硫酸的新闻予以播报。传统报纸、网络媒体和电视媒体的共同介入,共同推高着事件的关注度。

19日,京华时报继续跟进事件报道,刊登文章《泼伤19名城管 厦门父子被控制》,这则新闻被网络媒体转载后,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两嫌犯为父子”、“阻强拆原因曝光”,京华时报的这则新闻写道“城管所拆除的厂房属于违法建筑”,这就为城管行为具有合法性,避免了舆论对城管强拆行为的抨击。19日,一些媒体评论开始出现,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朝城管“泼硫酸”是犯罪,无正义可言》,旗帜鲜明地对“泼硫酸”行为进行了批评指责。

21日,央视《新闻1+1》对此事进行深度报道,关注的重点放在了“被剪辑过的执法现场视频”,指出厦门城管公布的视频可能存在“主观镜头”。22日,网络媒体对央视《新闻1+1》的文字版进一步传播,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嫌疑人称老母亲打晕倒地”,从而使得厦门城管陷入相对不利的境地。

三、微博平台分析

1、微博关注度

厦门城管被泼硫酸事件微博关注度走势(单位:条)

截止10月23日16时,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平台上关于“城管被泼硫酸”话题的相关信息总数为17万条,与之前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相比,这次城管受伤害的事件在微博平台上的关注度明显偏低。从事件的微博关注度走势上可以看出,在媒体曝光后,微博的关注度一度快速高涨,然而在10月18日之后,呈现出快速下滑走势。

2、微博言论

@人民日报: 厦门城管执法被泼硫酸,19名队员灼伤。一起暴力事件,引来的不尽是谴责,也夹杂着喝彩,这种现象值得深思:难道城管注定就是邪恶的代名,正义的公敌?同情弱者不是不问是非,标签化判断,只会让真相沉默,理智远离。城管依法行权,商贩依法维权,法律框架下,才有秩序与自由!

@正义肇庆:厦门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人泼硫酸,18人入院治疗。冷静下来去看城管,他们也是生活在底层的一个群体。他们绝大多数是“临时工”,工资待遇也不高,但安排的活一点也不少。比如驱赶小摊小贩是他们的事、维护城市治安在街头巡逻也是他们的事,在其位谋其政。

@行者无疆:厦门多名城管在执法中被泼硫酸。乍听这件事,城管和小贩的形象瞬间重叠、互换,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城管嚣张还是小贩跋扈。事实上,多数由执法引发的暴力事件,都印证了“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老话,大多矛盾,是城管和小贩相互使力的结果。两个巴掌,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握在一起,而不是较劲。

四、媒体评论摘要

邵某父子用矿灯电池补充液灼伤了19名城管执法人员。这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私人之间,那就涉嫌伤害罪;现在发生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执法者之间,那就涉嫌妨害公务罪。从法律上说,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 应当强调法治,应当按照程序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这才是全社会应当形成的共识。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的成本,只有寄希望于法治。在法治的轨道下,以理性的态度解决矛盾与冲突,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每个人的权利与尊严。(据《环球时报》,作者:喻中)

城管和商贩之间本不该存在多大矛盾纠葛,然而他们之间的矛盾却越演越烈,甚至走向极端暴力,导致有人员伤亡的出现。追根溯源可能还要从城管执法人员自身找起。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时,处理商贩的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态度确实让人不敢恭维。辱骂、殴打的粗暴式的执法方式也的确存在。虽然这可能只是少数现象,但却难以令公众信服,于是在舆论中城管就失去了话语权,一些不法人员总是利用这一点制造舆论,城管往往就成为了网民口诛笔伐的焦点,导致其在公众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据长江网,作者:刘崎)

五、舆情点评

“城管”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但这一次却是以“受害者”的身份,这种“被泼硫酸”的遭遇引来了媒体的大量报道和关注,而从网友的角度来看,却暗含“幸灾乐祸”的成分,这与长期以来城管形象被“妖魔化”密不可分。

危机处理,官方应在第一时间抢占话语权。突发事件发生后,会有短暂的信息空白期,官方的危机处置必须要抓住这个信息空白期,让民众第一时间接收到官方的信息,生成信息的“先入为主”,在这种情况下,会减小危机处理的阻力。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城管方和被执法对象二者之间,民众内心的“罗宾汉情结”使得他们更倾向于同情被执法对象,在这种背景下,官方若不能通过有效信息进行合理引导,自然会使得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在此事件中,厦门警方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被执法对象“违建”在先,城管依法拆迁在后,加之城管不同程度灼伤,使得民众的心理倾向于城管一方,至少对城管的批评声音非常微弱,平时习惯于对城管执法行为进行批判的媒体也有数篇评论文章为城管鸣不平。

官方发布需统一口径。城管被泼硫酸事件曝光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当地城管部门称“19名城管队员不同程度烧伤,其中18人入院治疗”,然而对同一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却声称“没那么多”。城管和公安两者对同一事件口径的不统一,容易使得官方的公信力打折,不利于危机的顺利化解。(作者: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分析师 朱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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