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公务员涨工资是一门深奥的学问

公务员工资该不该调整?会涨吗?

全国两会上基本已有了答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

风既然已吹出来,涨基本上是铁板钉钉的事了,只是什么时候涨、涨多涨少的问题。其实不然,人社部副部长何宪说了,公务员工资是要调整,但“改革应当重点研究解决工资结构、地区差距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公务员涨工资不是“不是简单涨不涨的问题”,还是一个涉及“结构”、“差距”、“ 倾斜”、“保险”等深刻问题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公务员的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构成,其中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补贴包括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有些地方可能还不止这些津贴、补贴和奖金,还有一些巧立名目的项目,尤其是一些肥水机关部门,如果自己又有小金库,隔三差五发钱,都不知道以什么名目发,反正收下就行了。“结构”如此复杂,名目如此繁多,有些地方公务员活得滋润体面,也就理所当然了。

再有,就算结构比较简单,常规几项,但结构并不合理,基本工资不占主体,工资以外的调节项目喧宾夺主,成为大头。譬如有些地方公务员基本工资一千, 津补贴奖金过万。有人说他们收入高,他们就晒工资,一看,还真的不算高耶,其实人家是闷声发财。所以说,这公务员的工资还真是一门深奥的学问,要不怎么会专门成立国家公务员局呢,要不然怎么会要专人来研究怎么给公务员涨工资呢。

如此有学问的公务员工资,不知道古人是怎么研究和涨工资的,他们的工资结构如何?工资高低如何?我们不妨以古鉴今一下。

设官分职,任职获禄,古代公务员的工资叫俸禄,这是古代朝廷对官吏付出劳绩心力的物质报酬,俗称“吃皇粮”。《周礼》提到俸禄:“禄位以驭其士。”汉代经学大师郑玄注释:“禄,若今月俸也。”,“俸”指钱币,“禄”指谷物,俸禄的支付形式主要是实物和货币,辅之以土地和劳动力等。

我国俸禄制度分四个时期:西周春秋时期实行的是爵禄制;战国开始从爵禄制向俸禄制转变;秦朝至清朝实行俸禄制;民国以后直至今日皆行薪金制。(注1.)这个划分符合一个的基本判断:战国后“一般都已采用了俸禄制度”,且已“普遍推行”(注2.)。

有学者依据官吏划分等级发给俸禄的准则,将俸禄制分为秩石制和品级制两个阶段。秩石制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秦汉成为定制,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前后推行约千年。品级制发端于曹魏,至北魏太和末年颁布《后职员令》,官分九品,品别正从,行“一代之别制”,即按九品18等,抛弃秩石制而以官品定俸禄。此制,历北齐至隋、唐统一,推行于全国,一直沿袭至清末。(注3.)

战国时,世卿世禄的爵禄制逐步转变为流官的俸禄制,在任得禄,去任为民。战国至秦,官吏俸禄主要以斗计发给粟米。

西汉,官员俸禄正规化,官秩大小和俸禄级别以“石”表示,按照官秩为标准,以年计俸,按月颁给。实际上,西汉大部分时间发钱,东汉则是“半钱半谷”。汉代最高官秩为万石,每月法定薪酬为350斛,折合约为谷物4900公斤,约合人民币52500元,年收入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家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汉书·贡禹传》)。而最低秩月俸仅为3.6斛,约50公斤,两者相差近百倍。

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俸禄按品级颁给,由钱谷各半,改为帛、粟、钱各占1/3,州郡县等地方官则“依户给俸”,即根据所领户数颁给俸禄,这是因当时州郡县设置过滥,大小相差悬殊,很难做到平均给俸。

由于战乱频仍,中央集权势微,贵族政治复辟,西晋除给官僚发放俸禄,还实行占田制,官吏按品占田、荫佃客,一品五十顷,以五顷为差等降,至九品十顷,其收入有时超过正俸。这就有点为公务员基本工资之外,另加津贴、补贴、奖金的意思了;且真的像现在一些地方的公务员工资结构,津贴远远大于基本工资,于是变成了“工资基本不动”。

隋代官员俸禄分京官、外官两种支付标准。京官按品级,外官仍“依户给俸”,计户食禄。俸禄之外,也有职田,同样以品为差,由一顷至五顷不等。譬如,规定正一品薪俸900石,职田5顷,县令薪俸70石,职田2顷。

“唐制,内外官奉钱支外,有禄米、职田、又给防阁、庶仆、亲事、账内、执衣、白直、门夫,各以官品差定其数,岁收其课以资于家。”(《宋史·职官志》)其实,唐代以安史之乱为界,前期基本实行年禄、月俸双轨制,年禄给粮食,月俸主要给铜钱;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月俸虽仍以钱计算,但在支付时,常以谷帛等实物充给。

有学者解释:这是因为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战乱不止,两税收入的钱,往往折布帛交纳,加上军费支出现钱甚多,使得官员月俸钱也只能常以谷帛充给。而职田、禄力,沿袭两晋南北朝,成为常制,前、后期仍给。(注4.)

具体而言,唐代安史之乱以后,国家给州县官员制定了统一的俸钱标准,县令四十贯,县丞三十贯,主簿和县尉各二十贯,按月支取。至于职田,以京官为例,一品12顷,二品10顷,递至九品2顷,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这些超出俸钱的职田田租收入,唐代官员过得相当滋润。

宋朝官员俸禄可分为正俸、加俸和职田三大类,一般人的印象是宋代官员肥得要死。不过,据何忠礼先生考证,宋初官员的全部俸禄,约只及唐代官员俸钱一项的1/5左右,对于一个家庭人口较多、月俸不足十千文的低级官员来说,如果没有别的收入,即使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亦不可得,容易引发吏治腐败。(注5.)

为此,北宋自真宗朝到徽宗朝,对官员俸禄作了多次调整,调整后的俸禄呈“普涨”格局:一是给部分官员增加了月俸(职钱),如三师、三公等勋臣,各增加20贯,由原来的100惯增到120贯;御史大夫、六部尚书等大臣,各增加10贯,由原来的50贯增至60贯;正五品以上之朝官,各增加3贯,京官各增加2贯等等。二是增加了文武百官的料钱(笔者注:俸禄之外,另给食料,折钱发给),最高为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和节度使,每月达到400贯,文官中最低为迪功郞,每月亦增加至12贯。三是给地方官以职田。有宋职田,始设于真宗咸平二年(999年),然并无认真执行。庆历时重作规定,每名官员可给20顷至2顷不等。四是给部分高级官员和州县官以一定数量的傔人衣粮及薪蒿炭盐刍粟纸诸物。此外,尚有增给、公用钱、给券等各种特殊津贴。(同上)

正是有这样层层包裹的“结构”作保证,宋代官僚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为明清两朝官员羡慕。清代学者赵翼说,宋代“恩逮于百官者惟恐不足,财取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注6.)。

明代从朱元璋开始行“薄俸”,正一品一年禄米也才900石,七品知县每年才90石,县丞、主簿、学官等由78石到66石不等,未入流的杂职才36石,其中十之七八给米,现钞才十之二三,杂职则全部给米。(注7.)连顾炎武都感叹,“自古官俸之薄,未有如此者”(《日知录》)。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搞工资改革,提高公务员工资标准,但仍然较薄。以洪武二十年(1387年)所定岁禄为例,正一品岁禄米1044石,月给87石;从九品岁禄米60石,月给5石。岁禄本色虽以米计,但发放时却或以钞折米,或以绢折米,打了不少折扣,实际拿到手又少了许多。

有学者指出,明代俸禄由支本色(米)到本、折(绢、银、钞等)兼支,其主要原因在于仓粮不足、货币税和一条鞭法的实行。并由于“俸钞折色”之制的实行,导致官员俸禄的“歉薄”。明初曾赐百官公田,以其租人充俸禄,但不久即行废止。至于边防武职官员的“养廉田”,大致与遏制将领任意垦荒、侵占官屯田有关,故“酌量职分轻重,定为等第”颁给,以便“与不伤惠,事体归一”。(注8.)

据《户部则例》记载,清代在京官员的俸禄,满汉都一律按品级发给每年俸银,其中,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九品31两五钱。另按俸银高低给配俸米,每一两银发米一斛。外官的俸禄与京官相同,但不发“禄米”。这个俸禄标准一直坚持到清末,是为正俸,是一种低俸给制度,官僚竞相贪脏枉法。

雍正五年(1727年)始创养廉银制度,其办法是在征课赋税时将统一规定的火耗银提解上交,然后再按期返回发给地方官,作为正俸之外的补助,以保持和养成官僚廉洁的操守。养廉银往往超过正俸的十几甚至几十倍,成为地方官员俸禄的主要部分。这个“结构”也颇像现在一些地方公务员的工资与津贴倒扶的“结构”。

另外,朝廷对京官推“恩俸”制,亦领双俸。开始只发给“六部堂官”,即各部尚书和侍郎,其署理之大臣亦次此赏给。乾隆二年,将在京大小官俸银加倍赏给,这样,在京所有文职官员都领双俸。

粗粗梳理一下,自古而今,公务员的工资似乎都存在工资结构、地区差距、向高层倾斜等方面的问题。区别只在,古代公务员是“吃皇粮”,现在公务员是“吃民粮”,古代公员涨不涨工资,怎么涨,如何调整工资结构和地区差距等,帝国老板皇帝说了算;现在公务员涨工资就不能由某个领导说了算,也不能由某个行政机构说了算,应该由民意说了算。就算民意无力,非涨不可,也必须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要在“结构”上玩花花肠子,把本来简单的东西弄成深奥的学问。

参考注释:

注1.翁礼华《官吏、俸禄与养廉银》,载2010年3月4日《钱江晚报》

注2.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注3.黄慧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注4.黄慧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注5.何忠礼《宋代官吏的俸禄》,载《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

注6.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五《宋制禄之厚》

注7.完颜绍元《天下衙门》中国档案出版社 2006年1月版

注8.黄慧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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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廖保平(西越),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中国反愤斗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长江日报评论员,长江商报评论部主任,现任楚天金报评论部主任。出版《中国谁在不高兴》、《打捞中国愤青》、《辛亥百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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