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向平凡人的鬼迷心窍致敬

《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很多年前翻过,才翻了个开头就被大段说理挡住。前阵子逛书店,傅惟慈译的新书出现在手边,买回来重头细看,发现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小说。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中产之家,妻子贤惠,子女乖巧,过着广告里展示的那种生活,时而工作,时而度假,兢兢业业的小日子。

突然,有一天,毫无预兆地,他离家出走了,去了巴黎。人们都猜他搭上了新欢,描述出新欢应该有的面貌,他的弃妇托付作者去巴黎寻找他,作者勉为其难地去了那里,却发现,这位昔日的证券经纪人,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苦逼的画家,而在此前,他并没有进行过专业的训练,甚至没有显示出热爱绘画的端倪。

被改变的还有性情,从过去的忠厚老实索然乏味,突变为冷漠桀骜,当然,你能感觉到,起码在叙述者眼中,他比过去变得有魅力了。这或者也是叙述者开始长期追踪他的音讯的原因,而他,每一次都不让作者以及我们这些读者失望。

我们看到他身处窘境而怡然自得,看到他衣褐怀玉孤芳自赏,看到他长途奔袭寻找心灵的栖息地,最后,在一个遥远的丛林茂密的岛屿,在一个土著女子的怀抱里,他安妥了自己的灵魂。

作者富有感情地描述了他的归依之地:“头顶上是蔚蓝的天空,四围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木。那里是观赏不尽的色彩,芬芳馥郁的香气,荫翳凉爽的空气。这个人世乐园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就住在那里,不关心世界上的事,世界也把他完全遗忘……”

自然景观已经没话说,更迷人的,是作者这句旁白:“这里的夜这么美,你的灵魂好象都无法忍受肉体的桎梏了。你感觉到你的灵魂随时都可能飘升到缥缈的空际,死神的面貌就象你亲爱的朋友那样熟悉。”

丛林、花香、寂静,随手可以抓一把的灵魂,以及随时可以劈面相逢的死神,这不就是创作者寻觅的天堂吗。难怪画家最后画出了不朽之作,他又一不做二不休地将其付之一炬,不过,读者万万不必有什么遗憾,不能看到的,才是最美的,何况,画家另外留下了很多杰作让我们一叶知秋。

复述到这里,怎么像个特别美好的白日梦呢?即使画家最后眼瞎了,得麻风病死了,也还是死在路上,死得孤独又豪迈,不可能有更好的死法。

正是这种圆满,使得我狐疑不断,它未免显得概念化,画家离家出走之后,与过去决裂到无一丝粘连,就像《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那只老虎,连回回头的欲望都没有,似乎不太符合人性,而更像是作者意念里诞生出来人偶。这让我不得不猜测,与其说作者想描述这样一个人,不如说他想传达一种思想:勇敢地将庸碌生涯一脚踢开吧,去做一个勇敢的人,活出一个伟大的自己。

啊,那就不要再嘲笑那些辞职去西藏的小伙伴们了,该画家真是那些前仆后继地行走在西藏路上的人的鼻祖。他们中间也有画家有诗人,有虽然不是画家诗人但追求诗意生活的人,他们的追求,对他们自己而言,不见得比这位思特里克兰德更没有意义。

无论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那些辞职去西藏的小资文都告诉我们,虽然各种行为守则要求我们循规蹈矩,但要把自己活爽、活高兴,最重要的是活出斜睨众生的高级姿态,都必须鬼迷心窍,说走就走。即便有点不合常情,有点损人不利己都没关系,不这样,都不能说明你已经踢开了那个太多计较盘算的自己。

这样的理念并不只为毛姆和西藏浪游者所有,在许多文学作品里,我们都能看到类似的表述。

比如茨威格那篇《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可以视作这篇小说的姊妹篇。让男人鬼迷心窍的是事业——这个事业不可以做狭义理解,让女人鬼迷心窍的则是爱情。和《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一样,《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的主人公C太太也身处中产阶层,这是一个最为稳定的阶层,比贵族低调,比底层稳妥,他们一般也会小心地保持着这个阶层的风范,避开各种失礼失态。

然而,可怜的C太太,在丈夫去世之后偶尔逛赌场解闷时,迷上了一双富有感情的神经质的手。这是一个赌徒的手:“一只右手一只左手,象两匹暴戾的猛兽互相扭缠,在疯狂的对搏中你揪我压,使得指节间发出轧碎核桃一般的脆声。那两只手美丽得少见,秀窄修长,却又丰润白晰,指甲放着青光、甲尖柔圆而带珠泽。那晚上我一直盯着这双手——这双超群出众得简直可以说是世间唯一的手,的确令我痴痴发怔了——尤其使我惊骇不已的是手上所表现的激情,是那种狂热的感情,那样抽搐痉挛的互相扭结彼此纠缠。我一见就意识到,这儿有一个情感充沛的人,正把自己的全部激情一齐驱上手指,免得留存体内胀裂了心胸。”

这双手属于一个正赌到迷乱的年轻人,值得注意的是,变成这样一个人,对于他,也是“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出生于一个奥国籍波兰贵族家庭,一直在维也纳求学,准备将来进外交界服务。”他通过了初考,而且成绩优异,他的一位叔叔为了奖励他,带他去市郊游乐区赛马场开眼界。“叔父赌运亨通,接连赢了三回”。

他尝到了赌博的甜头,生活就此逆转,从一个前途无量的准外交官变成一个自甘堕落的赌徒,可是,如果不是这种转变,他如何展现他那狂暴的迷人的激情,怎么会以24小时,影响一个女人的一生?

是的,这个女人迷上了他,为他做了很多疯狂的事,这使她又兴奋,又羞愧,当她最终回归到正常的坏境中时,她竟然无法面对自己,她背负着这个精神包袱度过了大半生。

作者肯定了她的行为,不但肯定她,还通过各种方式,肯定了包括赌徒在内的许多人的疯狂,茨威格把那种疯狂描述得极富魅力,同循规蹈矩的庸众形成鲜明对比。这一点,毛姆可以和他私下里握握手,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同样是不魔疯不成活,不魔疯很可耻。

这不太符合常理,我们的常理是,赌博是可悲的,抛妻弃子是可恶的,和陌生男人私奔是可耻的,如果这些人出现在社会新闻里,一定会被劈头盖脸地辱骂,可是在小说里,我们被说服了,似乎,那些作者巧舌如簧的描述,在某个不易察觉的节点上将我们打动,如果我们愿意做更多一点回顾,会发现,阅读的时候,我们常常毫不犹豫地选择,和生活中的评判截然相反的方向。

比如《西厢记》,小红、莺莺和张生都是正面角色,而老夫人不说是反角吧,起码也是个灰色形象。然而,如果你用理性的眼光打量一下,张生和莺莺急急奔赴的所在,很可能是生活设下的陷阱,初夜之后,张生先去看他备下的那方手帕:“春罗原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情种如他,也很在乎莺莺是不是处女,若是生活有变,他们不能终成眷侣,焉知莺莺的下一个男人,会不会像他这样郑重地在新房中备下一方白手帕。

但人们还是赞美他们的勇敢,以及小红智勇双全的穿针引线,而《红楼梦》里,保守的袭人怕宝玉和黛玉之间弄出“丑闻”,让王夫人变个法子把宝玉搬出大观园,真是一片赤诚之意,却被后世读者骂得狗血喷头。

文学作品里的评判标准就是这样总和生活背道而驰,陶渊明的诗里写“草盛禾苗稀”,就显得非常浪漫,有一种就是要和现实对着干的快意。虽然说,你看不出这里面有什么好处,但有时候,没好处就是最大的好处,它意味着,我们终于可以与这个步步为营的世界分道扬镳,按照自己的心意,不计其余地活一把。

这种现象,我称之为“白蛇现象”。

这个白蛇,是《白蛇传》里的白蛇,在后来的许许多多文艺作品里,她都是一个正面形象,与之相对的,是法海的反面形象。然而,追本溯源,白蛇传最初出自《警世通言》里的“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那里面的白蛇,可谓来者不善。

她跟许宣(许仙在《警世通言》里的名字)初相见,就害得他吃了官司,与他同居不久,就被道士窥见他头上有一股黑气。各种迹象证明,白蛇的存在,之于许宣凶多吉少,他对此也心知肚明,却一次次地,不能拒绝她。这个故事的最后,还是她赢了法海。

我想这是因为,白蛇代表欲望,法海代表理性,许仙代表生活中的普通人。活在平凡世间,时刻被理性束缚,让人怎能不觉得白蛇是可爱的?即便她对生命有所危害。但那危险也是甜的,很刺激的一种甜,刀尖上舔蜜的快感。

你想跟她走,你想甩掉那个拉拉扯扯的法海,但你又不敢这样做,你知道这一辈子太长,长得来得及让你将后果全部承担。

(电影《青蛇》剧照)

幸好有文学,它可以帮你做做白日梦,“梦中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你放下各种顾忌,各种现实考量,一门心思朝向心中的热望。你知道,反正这只是梦一场。进去了还可以出来,害怕了就随时叫停,不妨做得再泼辣一些,写得再畅快一点,供自己意淫,给围观者望梅止渴。

这或者就是毛姆笔下的人物,第一次这样不像真人的原因,他爱这个梦太多,爱白蛇样的诱惑太多,他老想帮她说话,这就超出了一个作家的本分。他不能够再以刀锋般的真实描述生活,虽然,我也知道,大师的生活别具一格,但也不是他笔下那种,类似于西藏浪游者的想象,众多的毒舌金句,也遮掩不了作者过于昭显的热望。

但假花常常比真花漂亮,虚构出来的流浪记,比真实的漂泊更动人,作家放一个梦想模板在那里,让读者觉得生活还有指望,总比时刻冷峻发问讨喜。没错,前者属于白蛇那一路,后者则是法海的范畴。

作者:闫红,著名作家,曾用ID忽如远行客,尔林兔等。《误读红楼》、《他们谋生亦谋爱》等畅销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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