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像三毛那样生活

那时候,我家住在一条巷子深处。

上世纪八十年代最常见的小巷,散布着若干个院门,若干水泥板连成的一条小路,年头久了,步行或是推着自行车走在上面时,水泥板随脚步咣当作响,若是下雨天,没准还会从缝隙里溅出一缝泥水,落到鞋面上。

墙角里缝隙大,青草挨挨挤挤地露出头,夏天里几场雨水一过,它们争相疯长,迷离草色上,开出雏菊样的花,在风里微微摇晃着,多看一会儿,就会看呆住,恍然不在这现实人间。

十三四岁,我正是着迷于这梦幻的年纪,看到什么,都会生发出无尽想象。家里人觉得这个孩子有点怪,也不是天才的那种怪法,因为成绩并不好。何况这孩子还别扭,总觉得自己受到忽视,比如家里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房,父母分给我住,我首先很高兴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天地,随即便质疑为什么弟弟和他们同住在正房里,却把这个单门独户因而不甚安全的小屋给我住?

似乎是为了质疑而质疑。深夜,打开院门,一个人走出巷子,在空无一人的路上走很久,想象自己就此消失在月光里,我明明是快乐的。我的怨艾,不过是生活中其他细节的日积月累,太多不足为外人道的细节,让我感到,我的父母分明爱我弟弟更多一点。

争吵、痛哭、离家出走,我在作文本上写下厌世的话。父母不胜其扰,一度归责于我小时候曾经重重地跌过一跤,我把这说法直接翻译成“有病”。一方面很愤怒,一方面也怀疑自己。我像一个真正的精神病患者那样,做出更多极端的举动,证明自己头脑清晰,同时又明白,这种证明,只会收获更多的怀疑。

在愤怒与自卑的夹击中,不能替自己洗刷,也找不到出路。许多个深夜与清晨,我在那条巷子里来来去去,心里有一大片不甚清晰的想法,不知道该说给谁听。

巷口住着我爸的一位同事,小城日报副刊部的编辑王叔。我爸说他是小城最有学问的人,他家藏书非常多,我有时会到他那儿去借书。有天,他交给我一本《雨季不再来》,作者有个很奇怪的名字“三毛”。王叔说,很多人在看她的东西,你可以拿去看看。

我于是看到那个名叫三毛的台湾女孩,像另外一个自己,她也有个被家人宠溺得有点霸道的弟弟,有凶巴巴的老师,她同样是在家中被忽略,在学校被责罚。她用笑话掩饰她的隐痛,说,排行老二,就像夹心饼干的中间层,明明最可口,父母就是注意不到。虽然我不是老二,却能理解她笑说这句话时的苦涩。

她似乎知道我和她很像,在序言里写:“一个家庭里,也许都有一两个如二毛当时年龄的孩子。”(注:转引自《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自序)》)她又告诉我希望:“一个当年被父母亲友看做问题孩子的二毛,为什么在十年之后,成了一个对凡事有爱、有信、有望的女人。”(同上)从她的笔下,我看到惨绿少年,也可以月白风清,摇身变成洒脱的女子,去周游世界,看浩荡人间。

相对于琼瑶,三毛让我生出了更多的代入感。琼瑶式的浪漫,需要对手戏,我不是她笔下“好温柔好温柔”的女孩,我也不相信自己有那个运气;三毛般的情怀,更多的是内心戏,见物生情,随遇而安。

她笔下有德国的酷寒冬日,有撒哈拉的赤日黄沙,她为我们制造了一整个远方,却又凭着她的生花妙笔,将那远方拉到眼前,即便是行走在淮北小城的巷子里,我也觉得她的远方,就像画卷,像海市蜃楼,随时可以召唤,在我眼前徐徐展开。

(台湾文学馆筹备处举办的三毛文学行脚特展)

三毛的那几本书救了我,让我觉得,被忽略也没关系,神经质也没关系,成绩不好也没关系。三毛本人就没有正经读过大学,她追求课本之外的更有质量的人生。她说做个拾荒者也很好,“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当年我念出这一段时,我奶奶火冒三丈,这是不容于当时社会的想法,但最后,好像是三毛赢了。

她是给我勇气的那个人,让我也能放弃常规路线,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囿于现实,我没能像她那样走那么远,但回想那几年,是一生中难得的随心所欲。

我还按照她的趣味决定我的阅读,张爱玲就是她推荐的,之前我只知道有个名叫张爱萍的将军。我知道她爱贾平凹,爱王洛宾,激赏白先勇,甚至于她偶尔提到个蔡志忠,我都特别地高看一眼。

像我这样的人一定很多吧,她偶尔来次大陆,在传媒不发达的年代,她的履迹都被人津津乐道。她去一趟周庄古镇,坐过的茶楼便易名为“三毛茶楼”,报纸上更不会忘记告诉我们,她在那里热泪盈眶,恍如看见自己的前生——是否就是从这个时候,我开始感到了些许异样,前生来世这样的词在三毛的笔下出现得太多,以至于一度成为女文青的必备姿态,就像她那种波西米亚的着装,特色鲜明,文化范儿十足,还显得特别性灵,一度成为广大女文青的标配。

她对于贾平凹和王洛宾的热情也显得很夸张,那种夸张,似乎成了她的一个标签,她就要这样忘情投入地去爱,她就是敢爱敢恨。她将这种感情状态,附体于以张爱玲胡兰成情事为本事的《滚滚红尘》剧本里,张爱玲像她一样夸张,早恋、自杀,张嘴就标榜:“我这个人,把钱看得很淡。”——老天,如果她是张爱玲的真粉,一定知道,张爱玲许多次说过自己爱钱如命。

说来也很荒谬,我由三毛的引荐,开始读张爱玲,真的读进去之后,转过头再看三毛,却没有那么可爱了。相对于张爱玲分分钟的自省与自嘲,三毛明显姿态过多,几乎每一本书里,都会出现几个人对她另眼相看或者干脆爱上她。《倾城》里英俊的东德军官,对她一见钟情,动用特权帮她通关,陪她进出时,遇到的所有军人,都向他们敬礼。

他对她说,你真美。她自陈,那时的我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知道,我笑,便如春花,必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简直是玛丽苏的鼻祖啊,我后来确实看到坊间热卖这种“在异国他乡和大人物艳遇”的旅游书,看来无论是美食书还是文学书,只要能调动人们的口水,都能大获成功。但这种玛丽苏尚且是可爱的,谁在年轻时不曾有过那样的自信满满,而那时我们的微笑,也确实打动过随机遇到的某个人。

可是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描述那个外交官对自己的“贪心”就大可不必了;亦不必告诉读者,自己虽然暂住他那“艺术而舒适的豪华之家”,对他依旧非常地不耐烦;更不必佯作不经意地描述助理米夏被外交官豪宅惊呆了的穷形尽相,这种描述固然能“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却实在没有什么营养啊。

总有人对她一见钟情,亦有人对她日久生情,荷西的同事爱她爱到悲伤,不敢再来见她,美艳芳邻的丈夫亲口告诉她:“我敬爱你。”他并不是个例,当她在喧嚣的人群中感到厌倦时,总有人慧眼如炬地发现她如白莲花一般脱俗,拍拍她的脸,告诉她,虽然他们很闹,你要快乐一点。

这是她应得的,在她笔下,她是那样勇敢、善良、智慧、节制,跟其他或愚昧,或肤浅虚荣贪婪的女人完全不同——我每敲一个词,都觉得自己会因此而下地狱,但这几句真话,却是不得不讲。

让我疑惑丛生的还有。荷西去世之后,她的婆婆跟她讨要自己应得的遗产,她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说些人都死了,钱财这些东西又何必那么看重的话。这话没错,但应该是针对自己的财产而言吧,难怪荷西的姐夫会被她激怒,而她只觉得对这些人非常无语。

她似乎又不是真的不那么看重财产,给她母亲的信里说道:荷西没有遗嘱,公婆法律上当得的部分并不是我们私下同意便成立,必须强迫去法院。法院说如果公婆放弃继承权,那么手续便快得多。事情已很清楚,便是这幢小房子也不再是我的。

她抱怨了办手续的繁琐——如果公婆放弃继承权,就没那么繁琐;同时又郁闷于这个小房子,也不再是自己的,其实只是不完全是自己的。后来她要回台湾定居,卖掉海边的房子,详细地讲了对那房款的处理,换美金带走,做理财什么的,不见提到分给她公婆——但愿她做了没说,是我小人之心。

我承认,这个细节是我后来才觉异样的,当年我看到这里,只觉得荷西家人利欲熏心,欺人太甚。这或者要归功于三毛精彩的文笔,有才华的人就是有这个本事,让你不自觉地站到她的立场上,她的立场没错,只是不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仙风道骨。

张爱玲告诉我们,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三毛只负责展示华袍,把找虱子的任务交给了读者。

有许多年不看三毛,有时在网络上看到她的语录——她回到台湾之后,很爱说一些心灵鸡汤,有刻薄人转发了,加上一句“所以她自杀了”。我也想回一句什么,但到底还是保持沉默,在意识到她的矫情、虚荣、粉饰之后,我心里依旧为她保留着一席之地,她是我青春岁月里爱过的人,那爱,还在心里留着根。

前几天又把她的书找出来看,颇有些字句让我微笑,但不知是上了年纪还是怎么着,微笑一闪而过,我看到了更多的活色生香,她的远方再次在我心中复原,我跟随着她,一路万水千山。连带那些曾经让我深为不以为然之处,都让我产生新的认识。我在想,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标榜自己,是否,意味着,她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已经从忧郁的林妹妹,成长为泼辣的王熙凤。

曾经被忽略与羞辱的挫败感,不会那么轻易就从心中抹去,即便随着境遇的转变,变成活泼开朗的另一个人,依旧有个小声音在心里住着,时不时地跳出来,要求你,说点什么,证明自己。

证明自己的美好,证明自己值得、并确实被尊重与宠溺,证明自己与那个过去已经一刀两断,不被肯定的境遇下长大的后遗症,即便后来千般宠爱在一身,还是不能释然。

还记得当初听三毛自杀的消息,猝然心惊,听说她的自杀与电影《滚滚红尘》拿了诸多奖项,唯独没有拿到编剧奖有关,更觉得是无稽之谈。大情大性的三毛,看重的是人生,是活着的滋味,如何会将蜗角名利略萦心上,然而,在很多年之后,想来亦觉得不无可能。

(根据三毛最后一部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滚滚红尘》,由林青霞饰女作家沈韶华,图为电影剧照)

“用生命创作”(三毛母亲语)出来的剧本,唯独未得青眼,是否会生出被全世界遗忘的寒凉,将积蓄了太久的阴郁引爆?即便这不是主要原因,也有可能是刺激到她的一个重要原因。说到底,没有茁壮成长的童年,无法长成一棵遮风挡雨的参天大树,当然,这也是作家的天性使然,怪不到任何人。只能怪命运。

可命运明明又待她不薄,给了她才华,给了她追求与抗争的勇气,也给了她丰富精彩的人生,她这几十年,比人家寿归正寝都有值。

许多年前,在小巷深处的某一个窗口的灯下,我看着她绸缎一般的人生,在纸上闪动,心中羡慕,默默跟从;若干年后,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从最初的喜悦,变得倦怠,她的文字,依旧有提神醒脑之功效,那些小小的瑕疵,可以被轻易忽略,我见的还是她的好。并对自己说,就算到了这把年纪,也还是要像她那样啊,一朝一夕,一时一刻,都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生活。

作者:闫红  著名作家,曾用ID忽如远行客,尔林兔等。《误读红楼》、《他们谋生亦谋爱》等畅销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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