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禾:谨防公务员聘任制化身“阿斗”

聘任制公务员将按照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各岗位的指导年薪不低于30万元。“现在应聘者的具体年薪还没有确定,不过都在30万元到60万元之间,具体要等签订合同后才能确定。”陈玲玲说。(5月4日 新华网)

持续近半年的义乌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就要告一段落,再次将“聘任制”送入了公众眼球。关于公务员聘任制,尽管不少人对其寄予了厚望,但依然少不了众多的质疑声。

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初衷是积极的。顾名思义,“聘任”二字意在给招来的人定性,要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铁饭碗”待遇,这是聘任制最大的目的所在。另一方面,在一些偏向技术的领域,单纯从事行政管理的公务员恐怕难以完全胜任,更需要一些行业拔尖人才的加入,这也注定了必须另开门路来吸引人才,年薪三十万也就不无道理。

然而,可能和一些人最初担心的一样,自最初试点以来,关于聘任制是否有效的质疑就不绝于耳。一个月前,有媒体报道深圳试点公务员改革数年聘任3200人,却无一人被解聘。纵然有3200人全都十分优秀的说法,但更多的人依然相信即使“聘任”,也还是“铁饭碗”。

与深圳多年试点一样,义乌同样给聘任制公务员开出了足够的“退出”条件。实行试用期制度、加大考核频率等等,都是名义上的“退出”机制。然而不难想象,一旦进入公务员队伍,除非当事人主动不愿干下去,作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可能很难有人会给他们打出不合格的成绩;作为单位负责人,可能也不愿送走一个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

当然,除了“退出”机制问题,还有很多方面存在疑虑。在招聘环节,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如何确保选择出真正优秀的人才是一个方面,即使招来人才,谁能保证其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动机纯洁?是真愿为民服务?还是只看中了其不错的待遇?根据资料显示,义乌有一公示对象就曾为公务员,其不顾“正规军”待遇,反而主动选择聘任制,其目的恐怕更倾向于后者,这似乎是我们都不愿看见的。

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度,其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如若在实施过程中疏于人民公仆宗旨之认识,没有理顺公务员之权责,仅为改革目的去改革,恐怕仍是换汤不换药,这一制度到最后也终将化身为扶不起的阿斗。

作者:冬月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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