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主体开放助力党风廉政改革

作者:崔巍

援引网易新闻3月18日消息,江西省廉政考核初涉社会评价机制,最终结果近5万人不及格。诚然,5万人的巨大数字容易吸引整个社会的眼球,但如此开放的政府评价机制改革的举措所展现出的创新意义,所彰显的党政领导层励志改革进取的大魄力、大决心、大智慧和大勇气不容看轻。

江西两证考核体系的改革是具备明显的开放性特征的。一直以来,政府评价体系几乎处于一种自我封闭的状态,自话自说、自我评价,考核结果“干与不干差别不大,干好干坏基本一样”,俨然是“围墙内的世界”,一切都是好的。引入社会评价机制,让更多的群众在随机的抽选中参与进来,就如同墙外的绿意穿过了障碍,为院内增添了勃勃生机。

虽然,开放的评价体系是对过去的评价体系的突破和创新,但其评价结果的科学性还有待探讨。笔者以为,主要存在如下两点原因影响社会评价结论科学性。其一,改头换面的“定性分析”依然存在。虽然,群众的随机地参与评价使评价主体扩大,但评价主体依然是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由人,他们的观点依旧主观。其二,体制所造成的认知局限。举例来说,众所周知,我们国人的基本的政治权利无非是选举人大代表。熟知某些代表与了解某个干部的政绩或者工作实况何以简单地划出等号?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一项创新工作,问题当然会有,但如若坚持下去,相信一定会取得不同凡响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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