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服务单位 迫切需要提高服务形象

作者:曾小明

党的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为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越权执法难题,江西在国内率先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试点,效果如何?(网易新闻,3月23日)

窗口单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在推进窗口单位党 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深化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水平和质量是衡量“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效果的“尺子”,群众满意不满意主要也是对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评价。要确保“为 民服务创先争优”实效,赢得群众满意,就要立足单位和行业的职责特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练就服务本领,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率,打造服务品牌,让群众 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围绕搞好服务,开展一些业务技能比拼、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比拼、工作业绩比拼 等,在创先争优过程中,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打造成一个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

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执法情况、廉洁建设、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承诺兑现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低下、执行落实困难、遇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冷漠等突出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切实做到从严治政,高效服务。严格依法行政、公开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工作纪律,畅通群众办事诉求渠道,与服务对象建立起良性和谐的相互关系,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塑造良好的专业形象。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还要避免活动与实际表现脱节,出现就落实抓活动,甚至一边热情高涨搞活动、一边态度冷漠对群众的现象,这样才能扎实开展好活动,提升干部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群众的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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