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演“全武行”尴尬了谁?

作者:晟达者

同住一栋楼的俩法官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在楼道内狭路相逢,俩人大打出手,其中一人被打断肋骨。近日,江门市公安机关已经立案。(3月12日 中新网)

官员上演“全武行”已经不是第一次,有的是办公室互殴,有的在大街上互殴,有的因为工作矛盾,有的因为酒后失态,今天事件的主角是两名法官,由于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在楼梯间狭路相逢便大打出手。其实,在公共场所即便是有天大的恩怨都应当克制,理性的解决问题,缘何这些人民公仆们会闹出一出又一出的荒诞剧呢?尴尬的背后也发人深思。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确实,法官作为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要说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上,没有多少人能出其左右的,可本该懂法知法的大法官们却在楼梯间上演了一出全武行,且场面之惨烈,挂彩之瞠目着着实实令人惊讶。在世人压力,法官是神圣的,可如此罔顾身份,是不是有点知法犯法,是不是该罪加一等呢?

再来看看打架的原因,双方原本都在新会区法院上班,2002年机构调整,谭法官被调到蓬江区法院上班。之前两家关系还不错,但后来谭法官发现另一名法官家人喜欢乱扔垃圾,劝告无果后便给领导反映了,后来也是因为一些琐事,谭法官拨打了12345政府热线投诉,双方便因此结下了梁子。古话说的很,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因为一点琐事就弄得个不可开交,多少有点让人大跌眼镜了。更何况,作为公职人员,不是更应该给群众百姓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吗?如此的负面教材岂不是有损干部形象了?

纠纷是万古长有的,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分野不在于是否有纠纷,而在于解决纠纷的方式。依靠武力解决纠纷,是野蛮社会追捧的丛林法则,也是文明社会的最大敌人。法官作为文明社会的法律工作者,知法懂法却不守法确实给干部队伍抹了黑,当好好问责,引以为戒。(文/晟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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