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病官”、“跑官”——关关被卡

作者:郭小鑫

中共中央近日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共计十三章七十一条。相比2002年版,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也对许多官场中令人诟病之处予以了规范。 究竟什么样的人不能被列为选拔任用考察对象,什么样的官员没有前途,这成为的不仅仅是百姓的关注,更是干部们关心的话题。(310日    新华网)

我们一直以来就喜欢把“裸官”、“病官”、“跑官”挂在嘴边,然而很多时候我们的百姓却不能真正的对这样的“三官”进行一个定位,或者说在他们的理解范围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当然普及这样的知识是一个必然,而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的干部自身能够对这样的“三官”进行自我免疫,而这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多的是制度的约束和监督的跟进。

历时十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也让它暴露出了更多潜在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或许在十年前不算什么,然而在当前我们深化改革的今天,却成为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而当“三官”逐渐成为焦点时,我们更需要的是拦住,清除和拒绝。

对“裸官”,我们需要的是坚决的态度,不能让他们逍遥的在“一把手”的岗位上,2009年深圳就已经出台“裸官”不得担任“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的规定,这就表明组织对待“裸官”已经是心里有数,而现在伴随制度的跟进,就会让我们的干部将“裸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再说说我们的“病官”,他们之所以“病”不是身体出现了问题,而是心出现了问题。让自己想了太多不该想的,也让自己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久而久之“病”也就更加的严重。对待生病,我们需要的是医治,在新条例中就对于干部考察明确提出,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同时在破格提拔上也更加的严格,是从最基层开始加强管理,让我们的干部苗子更加的正,更加的红。

最后说说“跑官”。想来干部在仕途上,没有谁愿意下台,更不会有人愿意原地不动,就自然会在系统内部奔走,为的是让组织的“后门”为他开,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前途无限。但是这扰乱的就是我们的公平,也让我们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空谈。所以对待“跑官”,我们更应该用制度去约束干部的脚,用监督去限制他们的脚,让其跑不动,跑不了。

不管是“裸官”、“病官”、“跑官”,中央可以说是在层层设卡,让我们的干部没有退路,更没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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