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一诺千金,不能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为让群众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省涉及民生重点部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等,面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重点围绕改进作风、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承诺35项具体内容,逐项提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公开向社会发布,接受人民监督。(四川日报)

什么是承诺?在很多人看来,承诺是情急下的缓兵之计,是应对危机的美丽谎言,只是一句话、一阵风,刮过之后,依旧风平浪静。这是对“承诺”二字的亵渎,是极不负责任的想法。作为干部,为群众服务的干部,我们不能被这种堂而皇之的解释迷惑,我们要慎重做承诺,切实履承诺,要做到一诺千金,轻易不承诺,承诺必践行。

干部承诺要如千金贵,不能滥承诺。物以稀为贵,不分场合、事无巨细、出口成诺,这样的承诺似流水,一去不复回。小事、易事做出的承诺能够轻松地得以兑现,群众却不会留下太深的好印象;而大事、难事做出的承诺难实现,群众将深深地印在心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将因一个未履行的承诺大打折扣,纵使兑现的承诺有千万个也无法挽回一个未履行承诺带来的损失。承诺似金,我们不能事事做承诺,要慎重地做承诺,能不承诺尽量不做,该承诺才承诺,这样才能更加突出干部承诺的宝贵性、重要性,才能避免滥承诺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干部承诺要若千金重,言出必行守诚信。承诺不是脱口而出的豪情,不是情不自禁的抒发,既然做出了承诺,就要按时、按质、按量地履行,交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们才能得到群众打的高分。干部承诺要像千金那样经得住考验,承诺不是泼出去的水,是回旋镖,如果群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得不到兑现,它将无情地擦入承诺人的心脏,带回撕心裂肺的痛。履行承诺,既是对群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对得起百姓,守得住诚信,树得起威信,赢得到民心。

只有慎重承诺、稳重履行、落地有声、兑现见形,才能做到一诺千金,才能树立高大形象,赢得广大民心!

作者:静止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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