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明:1911年外蒙古独立的是是非非

近日来发生在乌克兰的“公投”事件,让国内许多评论家联想到了当年外蒙古的“公投”和独立,国内对俄罗斯的诸多指责也与此相关。这里暂不评价乌克兰危机中的各类公投,只想就当年蒙古独立的历史说几句。

今日中国的历史学家,多将蒙古独立的起源,归于苏联支持下的“公投”,并因此而捶胸顿足。这种将一个影响深远的历史事件归因于一个罪魁祸首的方法,固然令人解恨解气,却显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最基本的事实是:今日蒙古共和国的民众并不认为自己是在苏联支持下进行“公投”后才获得独立的,他们将1911年视为民族独立的起点。这也是蒙古共和国为何在2011年庆祝独立100周年的原因。

本文要谈的,就是1911年外蒙古“独立”的事件。这要从清王朝讲起。

蒙古民族自成吉思汗开始雄起于亚欧大陆,经过几代人的武功,建立了庞大的蒙古帝国。但是,蒙古人建立的帝国始终没有真正意义的统一,从一开始就不断面临来自内部的分裂和来自外部被征服民族的反抗。至明清之交,以蒙古高原的大漠为界,蒙古的势力分为实力较强的三大部,就是大漠以西的准噶尔蒙古,也叫漠西蒙古;大漠以北的喀尔喀蒙古,也叫漠北蒙古;以及大漠以南的漠南蒙古诸部。

早在皇太极时代,满洲贵族通过战争和政治的手段收服漠南蒙古。1638年,漠北喀尔喀蒙古三汗——车臣汗、土谢图汗和札萨克图汗——向皇太极献“九白之贡”(八匹白马和一头白骆驼),表达了友好。但此时,喀尔喀蒙古和清王朝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准噶尔蒙古在一代雄主噶尔丹的统治下迅速崛起,兵锋所指,首先就是喀尔喀蒙古。喀尔喀蒙古在与噶尔丹的战争中连战连败,不得已举国内附,南下求取清王朝的保护。清王朝接纳了喀尔喀蒙古诸部,将其安置在乌兰察布,锡林郭勒,呼和浩特和张家口一带游牧,由此引发了与噶尔丹和准噶尔蒙古漫长的战争。

1691年,在乌兰布通一战击败噶尔丹后,康熙于多伦召集喀尔喀蒙古上层贵族举行会盟。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多伦会盟”。多伦会盟将喀尔喀蒙古依漠南蒙古例编成34旗,废除了喀尔喀三部旧有的济农、诺颜等名号,贵族改授以汗、亲王、郡王、贝勒等爵位,正式确立了清王朝和漠北蒙古之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被历史学家视为清王朝统治漠北蒙古的起点。

需要指出的是,准噶尔的崛起,受到了扩张中的沙俄政权的支持,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一些历史学家出于某种原因,将准噶尔蒙古和沙俄之间的外交关系,或丑化为准噶尔投靠沙俄,或斥之为沙俄的阴谋挑唆,这都有失公正。准嘎尔蒙古政权的存在甚至早于清朝,其与沙俄之间的外交关系,无论目的如何,都属于平等的国家外交。噶尔丹从沙俄获取的大量火枪和火炮,也都是通过贸易交换而来。从现有的文件来看,当时沙俄和准噶尔,也都是以盟友的态度来看待对方的。

清王朝与准噶尔蒙古的战争经历了康熙雍正乾隆三个朝代,共八十余年。在战争结束后,乾隆中后期,清王朝将喀尔喀蒙古与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地区合并称为乌里雅苏台,设乌里雅苏台将军,将乌里雅苏台将军所辖地区称为“外蒙古”,与漠南地区的“内蒙古”对应。这就是“外蒙古”这一名称的由来。

外蒙古的归附,一方面是由于准噶尔的强大压力,另一方面,也是清王朝仗义援手的结果。应当说,对于清王朝的援助,喀尔喀蒙古贵族上层普遍是抱有感激之心的,终清朝一世,外蒙始终保持着对清王朝的忠诚。至清末时,面对全国遍起的革命烽火,若干满洲大将还想把溥仪接到外蒙古,依托内外蒙和青海、甘肃割据,并得到部分外蒙贵族的支持。

但同时,由于清王朝有意实施的“民族分治”政策,无论外蒙古对清王朝的忠诚,始终只限于清朝皇室,而对于中原内地少有认同感,其和汉族的融合程度也非常之低。

就以喀尔喀蒙古为例,康熙时分34旗,雍正、乾隆两朝又加以细分,多达86旗,各旗之间都划定牧场,严禁越境游牧,即所谓“内外札萨克之游牧,各限以界”。对于内地迁往外蒙地区的汉族游民,清政府采取设置府州县厅的方法,与蒙古各旗分别治理,“分疆别界,各有定制”。对于蒙汉之间的通婚也实行严格限制,汉人娶蒙古妇女要被官判离异,还要处以罚款。蒙古人学习汉语、取汉族名字也要遭到处罚。蒙古王公台吉等不准请内地书吏教读,或充书吏,其公文用词也不能擅用汉文。蒙古人进入内地只能从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等六处入关。入关时登记人数,出关时仍照原数放出。擅自从其他地方进入内地,也要遭到严惩。

在内外蒙之间,民族隔阂的政策在外蒙执行得更加严厉。对于内蒙贵族,清王朝较为注重推广汉族的儒家文化,强调所谓的“忠孝之义”。同时,内蒙贵族多有至内地为官者,而且大都官高爵显、深得清王朝信任,比如出身于科尔沁蒙古的僧格林沁。这些使得内蒙对于中原地区的认同感,比外蒙更强烈一些。

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在于塑造不同民族之间的认同感。罗马帝国之所以能够统一地中海世界,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给予不同的被征服民族以同样的公民待遇。而清王朝的种种做法,却使得其治下的不同民族彼此之间不仅缺乏认同与交流,相互的认识也极为肤浅有限。所有的认同感都只能集中于脆弱的皇权统治。一旦遭逢清末的大变局,皇权统治风雨飘摇,不同民族离心倾向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同时,清末的西风东渐,也使得许多西方思想泥沙俱下地进入中国。诞生于西欧的民族主义和民族自决权理论便是其中之一。殖民时代的民族主义理论主张建立单一民族的国家,这不仅影响了蒙古、西藏、新疆地区的上层统治者,甚至也影响了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

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一直在强调“十八省建国”的概念,在大量讨伐清王朝统治者的檄文中,革命者们不加掩饰地表达对所有满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仇恨,公然使用“犬羊之性”、“蕞尔东胡”、“逆胡”等诬蔑性语言,甚至赤裸裸地威胁:“又尔蒙回藏人,受我华之卵育者二百余年,尺布粒粟,何非资于我大国……尔蒙人之归化于汉土者,乃蹀足謦欬,与外蒙响应,军政府则大选将士,深入尔阻,犁尔庭,扫尔闾,绝尔种族,筑尔尸以为京观。”(《中华民国军第十三章檄告天下文》)。这种幼稚的语言公然写入革命军的文件之中,可见仇恨的情绪传播之广,其产生的影响,也就不言而喻。

民族仇恨从来是把双刃剑,带来的伤害,从不只限于一方。对民族主义情绪的接受,也不会只限于一两个民族。既然内地的汉人革命者可以以民族主义的口号推翻清王朝,身处蒙古高原的蒙古人,为何不能以同样的口号脱离清王朝?这样的问题今天的人看来或许会另有答案,但在当时,却完全是另一番样子。

目前国内的历史研究者,多将外蒙古于1911年底的“独立”事件,归因于沙俄帝国的支持和挑唆。公正地讲,这样的说法并不能完全反映历史的真实。

前文已经提到过,外蒙自归附清王朝之后,始终享有高度的自治。清王朝在外蒙并无一个统一的政府机构管理地方事务,只有一个乌里雅苏台将军统管各部军政事宜。由于清政府在外蒙驻军数量不多,乌里雅苏台将军的职能,很大程度上都要靠各盟旗的贵族去落实。所以,各盟旗的王公贵族在实际上一直都有很高的自治权,清政府通常不加以干涉。

从16世纪开始,沙俄帝国经营着力西伯利亚,与蒙古各部交往频繁。1727年中俄签定《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确定了蒙古属于清朝管辖,沙俄则取得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特权。此后,俄罗斯帝国一直专注于欧洲方向的争霸,并无太多的意图和能力在军事、政治上控制外蒙古地区,而多关注外蒙诸部和俄罗斯商人之间的贸易。所以,直至清末,沙俄对《布连斯奇条约》总体上还是尊重并承认的,因为这一条约对沙俄有很大的好处。

1854年,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曾说过一句话:“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俄国保护。”这句话被许多人视为沙俄妄图侵吞外蒙古的铁证。但这种官员个人的叫嚣,不足以说明沙俄帝国的态度。更具有说服力的,应当是当外蒙上层正式寻求沙俄军事支持谋求独立时,沙俄帝国的官方表态。

1911年7月,以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为首的外蒙贵族在库伦召开了四盟王公秘密会议,决定寻求“独立”,并派遣以杭达多尔济、大喇嘛车林齐密特为首的代表团密前往圣彼得堡寻求俄国政府“庇护”,“接纳喀尔喀于俄国的保护之下”。对于该代表团此行,俄方先是进行劝阻,但未成。代表团出发后,俄方又劝其“暂且不必来圣彼得堡”。( 《代表外交大臣致代理内阁总理大臣科科夫采夫函》,1911年7月17日 )

8月15日,当代表团抵达圣彼得堡后,沙俄政府于8月17日专门召开了远东问题特别会议。会议决定:帝国政府“不承担以武力支持喀尔喀蒙人脱离中国之义务,而是居间调停,通过外交途径支持蒙人捍卫独立之愿望,勿与其宗主国君主清朝大皇帝脱离关系”。会议还决定向外蒙古代表团说明,“蒙人彻底脱离中国之愿望此刻不能实现”,但俄国允诺“将支持他们捍卫喀尔喀之独特制度,同中国人进行斗争”。

同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同年12月1日,外蒙古王公调集各旗蒙兵集合库伦,正式通知清政府驻库伦办事大臣三多,宣布喀尔喀已“将全土自行保护,定为大蒙古帝国,公推哲布尊丹巴为皇帝”,并令三多所属文武官员及兵役三日内撤离蒙境。势单力孤的三多于次日避入俄国驻库伦使馆请求保护,并于12月4日在哥萨克的护送下离开库伦,经恰克图取道西伯利亚回国。同月28日,哲布尊丹巴登基为帝,号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至此,外蒙古与1911年的“独立”正式拉开帷幕。

不能否认这次独立事件得到了沙俄的军事和政治支持:在“独立”前夕,沙俄通过驻北京的公使向清政府施压,要求停止当时清政府在外蒙地区推行的一系列旨在强化内地对外蒙地区管理的“新政”。同时,在杭达多尔济等人返回库伦后,沙俄又增兵2000保护库伦使馆。在独立之后,沙俄还向外蒙提供了武器和贷款,并由沙俄军官负责训练了外蒙的军事武装。

但是,同样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库伦政府正式宣布独立后,沙俄政府依然强调支持外蒙的“自治”而非“独立”。俄国驻库伦领事吕巴就曾对哲布尊丹巴表示:“俄国帮助喀尔喀,是以接受我们忠告友好地对待我国贸易利益及其他利益为条件的”,而这些“忠告”就包括“确认喀尔喀自治”。

1912年11月9日,俄国外交大臣沙查诺夫会见中国驻俄公使时曾表示:“并不打算让蒙古完全脱离中国,倘中国政府加入俄蒙协约(此前俄罗斯与蒙古签订的合约,确保了沙俄帝国在外蒙地区的特权和利益),则我们愿意承认中国在蒙古之宗主权”。从那之后直至1915年6月7日,外蒙宣布取消独立,在中、蒙、俄三方的谈判过程中,沙俄帝国一直强调外蒙的“自治”地位,其关注的要点,一直限于沙俄在外蒙的特权。

自然,沙俄反对外蒙独立也是出于其自身的利益,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从16世纪起,俄罗斯商人通过对蒙古的贸易赚取了大量利益,俄制商品几乎独占了外蒙市场,如果外蒙独立,其他西方国家也会以自由贸易为借口将商品打入外蒙与俄制商品争夺市场。

其次,俄罗斯贝加尔湖地区也生活着同属蒙古民族的布里亚特蒙古人。沙俄一直担心外蒙古的独立会对布里亚特人造成示范效应。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沙俄帝国当时的主要精力,都投放在对远东和欧洲事务的关注,无力在外蒙地区投入太多的军事部署,因此无力承诺从军事上保护外蒙的“独立”地位。

从1911年开始的外蒙“独立”事件,是中俄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两国关系史上黑暗的一页,给两国关系留下了严重创伤。直至今日,从两国关系中,依然可以明显地觉察出这种创伤的痕迹。

作者:朱江明,知名军事专栏作家、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博士、军事及国际政治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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