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互殴事件频现,官场岂是“权利江湖”

作者:李依然

近日,河北柏乡县纪委对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某与中队长郭某作出免职、调离执法岗位的处分,这2名官员在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时互殴。(新华网)

近些年来,官员之间冲突致伤致死的事件时有发生。现又爆出环保局官员互殴,给官员暴力史册上再次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是什么导致一些官员产生冲突乃至大打出手?官场岂非成了“权利江湖”?

细数近几年来官员互殴事件,接近半数(13起)发生在正副职之间,其中又以局长和副局长的冲突最多。例如,2009年4月,湖北监利县环保局副局长周某与局长连续两天发生互殴行为;2009年5月,陕西安康市石泉县药监局副局长黄平和局长陈勇在办公室互殴等等。副职领导处于正职领导和下级之间,在权力分配和人事关系上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地位,对正副局互殴事件,有论者多指其官德如何之差,人品如何之坏等等,其实主要应该是“权力”焦点矛盾的不可“调和”引起的博弈。

目前,各部门单位大多数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经济方面实行一把手拍板决策,只有正职才具有对经济的支配权。副职虽然对一把手具有一定的监督牵制作用,但由于他的“配角”角色,常常是“一副副得几多远”。有些正职为了和谐还放一点经济权给副职,有的根本不把副职放在眼里,若不服从就迫使副职走人。

正因为有这些正副职之间的内讧和利益之争,才造成了正副局常发生“互殴”现象。这就涉及到一个权力有效监督问题。如果正职合理使用人民给予的权力,真正大公无私一身正气,那么副职也就不会因利益问题同正职大动干戈。“上梁不正,下梁歪”。“其身正,不令而行”。这种制度下,确实有不少正职领导凭借手中的权利渐渐成了大贪官。

对于官员互殴,不能各打二十打板了事,更不能和事佬一般地不予深究。官场不能充斥暴力文化,因为官德是社会风尚的风向标,更是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大事情。因此,对当事官员应该动用党纪政纪甚至法律予以严惩,要让某些张狂的权力付出沉重的代价。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