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特权是贪官们的“夺命符”

一则《贪污受贿400万原九江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正阳获刑13年》的消息被网络广泛转载。记者获悉,吴正阳案发前有四条“用人经”,其中对未送钱的根本不予考虑提拔。(新华网4月19日)

吴正阳在庐山区、九江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案说情、插手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先后多次收受赌场老板严某等人贿赂;先后收受63名干警贿赂,为其用人提拔方面提供帮助;他的四条“用人经”在当地广为传颂,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必须送钱。

这是一张吴正阳走向罪恶的路线图,这就是官员手中的特权产生的效应,特权它可以成为“一剂良药”救人救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夺命符”害人害己。

也许对于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占尽社会资源、习惯于潜规则的人来说,特权就是“尚方宝剑”,为所欲为。但对于那些受害者、弱势群体呢?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给他们一个公平的答复,何谈民主;对于那些靠踏踏实实经营的人,只能看着有“背景”的对手无所不能的占尽社会资源,机会公平对他们来说无异于痴人说梦;也许并不是所有的下属都真心实意的拿着俸禄去“孝敬”上司,在上升空间狭窄、一人独大的中国行政体制内,能力和公平远远没有“拉圈子”、“搞关系”来的实在,无奈下的现实行为也促使腐败深入骨髓;正如吴正阳似贪官有四不“用人经”一样,贪官都有各种喜好,但钱却是贯穿一致。对于那些无钱、无关系的人来说,机会、社会资源得来更加不易,难道他们就没有权利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应有的回报吗?

作为一名官员,群众眼睛不光看你在台上说了什么?还要看你在台下做了什么?起到的示范作用是巨大的,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和群众。一个好的领导可以带领一个地方风清气正,一个贪官可以让一个地方乱象横生。因此我们看到,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很是普遍。中国的封建特权思想在改革开放几十年的今天依然普遍,行政体制内的委任制、一把手权利过大、行政审批繁多等都促使了腐败滋生,也滋生了特权思想,更加影响了社会的公平环境;社会内部,一个挂号、一个排队要找熟人,一个盖章、一个审批要找关系,一份工作、一份合同都需要行贿。人人都在排斥特权对自己的不公,但同时又渴望通过特权获得比别人更多、更快的机会。建立起一套人人遵守的规则制度,首先是看示范作用人,其次是坚持与否。这里的示范者便是官员,是政府的行为。

一个人的权力过大,势必就会产生特权,继而产生腐败,因此对权利的监督与权利分化是防止腐败的必要条件。让权利不再是特权的代名词,在监督下的特权不再是官员们的“夺命符”,而是一份责任、一个职业。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真正让更多的普通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社会的认可,都能体现社会的价值;让那些热衷追逐权力但华而不实的人,没有生存空间;让社会环境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下运行,人人受益。这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作者: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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