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露:将“严以修身”置于“三严”之首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人民网4月19日)

“三严三实”要求是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

将“严以修身”置于“三严”之首。话语简练,立意高远,思想精深,既继承了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既坚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彰显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领导干部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尤其是严以修身的要求,首先要“崇德”,崇尚有德之人及有德之行,以有德为荣,以失德为耻。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的优秀品德,并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其次要注重“培德”,再者,我们每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必须“守德”,懂得修身的意义和道德的价值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始终注重修身,一生坚守美德。修身不仅是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因此,我们的领导干部应当遵循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成为严以修身、崇德向善的模范。(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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