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洛妍:人大副主任受审为官员再敲警钟

作者:刘洛妍

深圳南山区原人大副主任韩江,涉嫌在旧城改造、大运工程等项目中收受企业老板贿赂,涉案财物总值超过600万元,2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他在法庭上对全部九宗指控供认不讳。一起受审的还有与韩江在第一单指控中涉嫌共同受贿的原中国科技开发院副院长、副总经理谭立民,谭立民否认受贿控罪。昨日,此案仅进行部分法庭调查,随后法官宣布择期再审。(12月3日,新华网)

年前,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在党中央严刹“四风”的档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不,深圳南山区原人大副主任韩江,涉嫌在旧城改造、大运工程等项目中收受企业老板贿赂,涉案财物总值超过600万元,2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比起之前报道的贪污数目,600万元并不算大,可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可谓还是属于“天文数字”。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对韩江的九项指控包括:旧改工程合伙受贿75万元、帮人承包猪肉摊收40万元、帮人承揽工程受贿81万元、帮忙成立公司坐收35万元、帮揽大运绿化工程收30万元、过年过节接受孝敬15.8万元、收1万元美金10万元借款不还、推进旧城改造收20万元港币、关照地产商坐收近300万元。

韩江堕落的轨迹,其实和很多贪官没有两样,他们总是为自己的受贿行为找各种理由。但无论怎样都逃不逃“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嫌疑。受贿数字有大小,次数有多少,但本质却是相同的,都属于受贿。虽然,韩江在法庭上对全部九宗指控供认不讳,但作为国家干部而受贿还是源于法律意识的单薄。在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在狠刹“四风”的今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贪污,势必都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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