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进政协大院”谁的胆子这么大?

一组名为“牛人将公司开进政协大院”的照片引起网络关注。组照显示,在河南省孟州市政协大院内的两栋建筑上,分别竖起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和一家担保公司的标志牌。有网友质疑,“这两家企业究竟是谁办的?”12月2日,当地回应称目前涉事公司已经搬离政协大院,广告、标志牌已经摘除。(12月3日  新华网)

照片中显示,在政协大院内两侧,分别立有“明珠房地产”及“孟州国行投资公司”字样,难道不是在对外公开“打广告”吗?把公司开进政协大院,让人们不禁怀疑,这样的公司是怎么开进去的?早在2007年,中央纪委等七部门就曾联合发文,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存在商业经营和对外出租。显然,这样的公司开进了政协大院是不合法的?它到底有什么背景呢?

作为政协工作人员居然名目张胆的以个人名义开公司,搞第二产业,作为政协单位,竟然把国家的资产用来出租? 难道机关里面的人就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还是受了某些人的“好处”,挣只眼、闭只眼、装哑巴。如此行为,笔者看来应该是权力机关监督的缺失所造成。

十八大以来,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总书记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而今年一大批高官落马现象,更表明了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所以在这里,也要提醒那些贪官们,手莫神,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

总书记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笔者认为,其深刻意义不仅在于一个“打”字上面,更在于“坚持”。只有“坚持”与“打”有效统一的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打”的目的。

作者:思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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