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改革需削特权,更需破除学而优则仕

作者:陈朝阳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改革做出了系统部署。10多天前,百万大军涌入全国各地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一些考生可能怀揣着“有面子”、“福利多”、“铁饭碗”的“公务员梦”。但在深圳,这些“幻想”正逐步被打破。 (12月3日人民网)

公务员考试热连年持续升温,自1993年公务员制度正式确立,被称为“中国第一考”的公务员考试,短短20年,报名人数增长超过300倍,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报考热潮。

社会上广泛流传着公务员是“铁饭碗”,“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高的说法。不可否认,公务员职业对于多数人而言,在户口、体面、稳定、有保障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从大趋势上看,公务员改革有其历史必然性。笔者认为公务员改革需削除退休工资、变相“房补”、“车补”、“饭补”等特权,更需破除学而优则仕思想,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其一:逐步完善推行“深圳办法”,退休工资向社保靠拢。深圳的积极探索,是保障社会公平的需要,具有时代意义的。当然,每月缴纳标准在具体推行过程中,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尽量缩小各地区和行政级别间的差距,达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格局。当然,也应当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

其二:用公务员“阳光待遇”破除特权。前提是要做好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当三公开透明成为常态化后,公务员的岗位工资、职级工资、津贴标准、福利等待遇才有可能“阳光化”。此外,严格执行新提拔干部个人财产公示制度。公务员方方面面待遇都公开透明了,随时都在立法机构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自然也就能破除“房补”、“车补”、“反补”等特权。部分地区、部门的“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下,定会无所遁形,自然破除。

其三:“釜底抽薪”破除学而优则仕思想。“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流传已久,对广大读书人影响深远。然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需要的是各行各业人才汇聚,百花齐放的局面,所以此思想亟待破除,关键在于拓宽就业渠道。规范就业者薪酬、保险、带薪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督,保障非公企业员工权益,提升私企吸引力应是重点。

公务员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并非一朝一夕,功毕于一役就能完成。削除公务员特权,破除学而优则仕思想,保障社会公平,不仅是党的要求,也是人民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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