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退二线”合理安排是关键

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新华网,12月2日)

领导干部任免,是党政机关的常态化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个企业需要新鲜的血液,一个党政机关也是同样如此,所以干部任免不算什么“稀奇”事。虽然退去了领导岗位,依旧可以在其他岗位为人民服务,要合理安排,不能简简单单就“退休”。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时曾提到,既要掌握一般化原则,又要有解决特殊问题的措施,不搞“一刀切”;在谈及党建工作时提到,要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也要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作为党的干部,无论年轻年长,都是党的财富,都需要党组织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也都需要为党的事业努力工作。

不少地方将领导干部退出一线等同于“退休”,既不使用,又疏于管理,出现一退到底的现象。要充分挖掘这些干部的潜力,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使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这些“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曾经在重要岗位、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积累了大量的业务知识,是单位的“宝贝”,连很多私企也看到这一点,愿意重金聘用他们。如此的“宝贝”不能“闲置”了他们。

科学合理安排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使他们各尽其能,才能够更好的为国家出好力,为人民服好务。

(文/简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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