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才能有效根除行政妄为

成都市民徐彬(化名)非法营运,被站前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挡获,就在他为2万元罚款焦急不已时,一位执法人员竟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提示他“可以去找点关系”。通过中间人交了3500元“打点费”后,他的罚款果然从2万元减少到1万元。昨日,这一离奇的罚款被有关方面查处。(四川新闻网 11月28日)

 

毫无疑问,对于非法营运的行为着实应当查处并严惩,但在执法者以一种类似于“钓鱼执法”的执法方式后,进而通过所谓的“找关系”让罚款骤减,笔者实在难以想象这种萍水相逢的关系在给予一定的“打点费”以后为何可以爆发出如此惊人的“力量”。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不知道这3500元“打点费”到底打点了谁,最终流入谁的腰包。但至少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里面一定含有该运政稽查大队相关人员的身影。笔者实在难以想象,此种愤慨的行为到底是为了惩处涉事车主还是为了中饱私囊。执法人员这一种大胆越界随意行政的行为,太过将工作变成了敛财“聚宝盆”。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执法人员如此肆意妄为的背后,早已形成了一个隐藏的灰色巨大利益链条,将那些所谓的指点者、中介者、办事者一一纳入。在这种纷繁复杂的利益构架下,笔者不知该如何查处,更不知道面对此种行径到底该如何严惩,当地监管部门是否仅仅只是迅速抓出涉事人员以平息众怒。那么,到底此事件引发的何种影响应当该如何消除?

 

毋庸置疑,此次事件确实确实对于当地执法机关、执法队伍产生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但是,若是相关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以此次为契机,从严查处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机关以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重塑形象并非太过遥远。

 

总而言之,依法行政不应当仅仅只是限于一句空话、一句有用的套话。执法者知法犯法折射而出的监管漏洞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注重反思,若是对于自身惩处都尚且不能做到从严从细,又怎么能单单希冀于执法人员过于高素质?(文/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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