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务自行车是“势在必行”还是“重新作秀”

文/方飞君

厦门海沧区近日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今后,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骑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11月26日《京华时报(微博)》)

随着年底全国各地勇晒“三公消费”的情况不难看出,“三公消费”之所以居高不下,公务用车便是主要原因之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由此笔者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假设一名领导不再配车,那么一年下来大概能为国家节省了8万元。其中包括车辆折旧费2万元、司机一年工资4万元、保险及保养1~2万元。按照如此计算的话,倘若真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车轮子下能节约出来的金额将大得惊人。

众所周知,公务自行车是政府特别定制的自行车,用于公务员1~5公里范围内出行的交通工具。公务自行车的投入使用,其深远的意义不容忽视。首先,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是财政列支,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倘若我们的公务人员外出办事在1~5公里范围内,少用或不用公务汽车,优先选择公务自行车出行。如此一来,才是真正的践行群众路线,勇于接地气改作风,树立了公务人员清廉、务实、勤俭的良好形象。同时,公务自行车出行也将会明显降低“三公经费”的经费支出,这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可是反过来一想,推行公务自行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截止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大家都是心中有数的。公务自行车之所以没有能够得到大面积施行,无非是有些公务人员习惯于用“四个轮子”去办公的官僚主义观念在作祟。除此之外,公车改革政策也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动真格,使得推行公务自行车只是一个工作创新的点缀。然而这一次公务自行车在《条例》要求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形势下应景而生,这究竟是为迎合时代需要的“卷土重来”还是动真格的“势在必行”还有待时间来进行检验。

最后,笔者认为推行公务自行车是令人称道的,政府工作需要从每一个细节、每一件日常生活的小事开始,进行坚持不懈的改进,只有做到这些,才会使铺张浪费之风被刹停,使优良作风得以传承。希望我们的政府部门从公务自行车的“两个轮子”出发,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并且为办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而奋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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