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雨露:政府暴力强拆,何时是个头?

11月26日上午,长沙天心区裕南街杏花园社区一住户称自家遭强拆,自己和家人被拘禁3个半小时。房主的妻子上前制止,称工作人员将其裤子脱到膝盖,上衣也被拉到胸口。区政府相关部门称,该楼层部分面积涉及违建,拆迁人员属于合理拆除。(11月27日 人民网)

此前,裕南街街道城管办下发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房屋告知书》,称此房屋被举报没有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必须于10月31日之前,自行把房屋腾空完毕并拆除。逾期不拆的,将由城管组织拆除。然而在拆迁过程中,更是将房屋所有人禁锢起来,将房屋强行拆除,当女主人上前制止,却被扒掉衣裤,实在是可恶至极。且不说这消息的可信度有几分,但从图片中便可以看出,强拆是事实,强行抬走女主人也是事实。试问这样的做法和强盗有何分别?

现在是和谐社会,党员干部也都是有素质有纪律的人。尽管是违规建筑,必须拆除也不是这样的拆除法吧,难道就必须“动刀动枪”,必须“硬”着来,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文明法治社会,岂能如此嚣张猖狂!试问老百姓的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强拆中得到何种有效保护?

然而拆迁存在的问题已不是第一次被媒体曝光。上个月25日,还是长沙市天心区,一位小学女教师谭双喜只因其婆婆为拆迁对象,就将其调往拆迁指挥部工作,直至婆婆签订拆迁协议。试问这种株连式拆迁意义何在?采用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方法,试问还有谁敢有一丁点违背政府的意愿?还有谁敢和政府“作对”?这样的人民公仆高高在上,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工作作风,更反应了该地区政府单纯追求GDP的害人本质,更是暴露了政府的无知与贪婪,强拆暴露了地方政府藐视一般百姓的人权。

建立法治政府,不是靠口号喊出来的,而是靠行动做出来的,靠政府在一切行政行为中都依法、合规体现出来的。区政府采用非法手段强制剥夺老百姓的利益,谈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很显然,长沙天心区政府这样的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更是损害了整个政府队伍的想象。

作者:甘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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