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的“黑洞”又如何填得满?

11月11日,广州萝岗区公布2012年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255.26万元,8个部门的公务接待费超过100万元,包括区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区经发委、区公安局、区委宣传部、中新知识城项目办、区发改局等,其中区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务接待费支出415.32万元。(11月26日 新京报)

公务接待费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由于公务接待费的管理难度大,因而,一些地方、部门借公务之名以权谋私,公务接待费明显超出了“合理”的范畴。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使相当数量的国家、集体资金被以“公务接待”之名为私人所挥霍或占有。近日,广州萝岗区公布的2012年“三公”账单,8个部门的公务接待费均超百万,引发了政协委员和网民热议。

笔者认为,公务接待领域中,之所以存在这么严重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是由于现行公务消费体制漏洞多所导致的。一些制度脱离了公务消费实际,制度规范的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使得公务接待活动难以规范。

我国现行公务消费体制漏洞主要体现在公务招待费用范畴的界定以及公务接待费用的标准两个方面。针对这个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接待作出全面规范: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如何才能完全杜绝公共接待领域内腐败现象的发生?首先应该健全制度,使各项公务接待有制度可依;其次从实际出发,制度要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可操作性;最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从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严惩不贷。

要规范公务接待,杜绝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严密的防范机制和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将公务接待消费全部纳入预算,并且公开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

(文/小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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