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要做好“加减法”

近日,莒县国税局实行“党员积分制”,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履职状况充分体现出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11月26日 齐鲁网)

这份“制度”细化了积分内容,确保标准“可量化”。积分内容包括党员履行义务分和奉献服务分两部分,所有内容都有细致量化的评分标准,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履职状况充分体现出来。同时,“党员积分制”将结果作为党内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以此来提高党员的积极性。

这种“党员积分制”确实能提高党员干部发挥自身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但是,我们要关注的地方不能仅仅局限于这个制度带给我们的益处,还要以“未雨绸缪”的姿态考虑到要怎样才能让“党员积分制”长时间地发挥它的作用。

笔者认为,做好“党员积分制”的“加减法”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莒县国税局将党员“双务”积分结果作为党内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党支部、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年终总评,并与奖惩机制相结合,对积分较低的支部和党员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积分较高的支部和党员,评选优秀时优先考虑。这种奖惩分明的做法就是“党员积分制”的“加减法”的体现,那么,既然已经有了相关措施,怎么来做好这方面工作便成为了重中之重。

做好“加法”工作。评优时优先考虑分高者,确实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但是,要持续让这项工作良好地开展下去,还需要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奖励。比如,定期的在相关会议或文件中给出表扬,既能让当事人感到有继续保持的动力,也能给相关人员打打气,让大家能够在这个范围内形成一种良性竞争。

做好“减法”工作。进行谈话并限期整改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党员干部的履职态度,但是,我认为这并不能触及根本。相对于表扬的方式,对做得不好的人员,要敢于公开批评,只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才能令其有所改善。

我相信,“党员积分制”的“加减法”一旦能够在良好的规划中得以实施,那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能事半功倍得被发挥出来。

(文/范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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