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翻供,“一笑”难泯“恩仇”

近日,一则名为“南京贪官被查时写忏悔书称“恨自己”,受审时全盘翻供”的消息在网上热传。通过新闻介绍,笔者得知该男子案发前任南京市江宁区水利局局长,因涉嫌受贿而被南京纪检部门双规。双规后,此人还情真意切的在其受贿忏悔书上声称“恨自己”, 可一上法庭就概不认账,连声喊冤。(新华网)

说真的,此局长的做法很有特色。虽在以往的贪污腐败分子审判中也常有“喊冤”之声,但在组织调查初期能写出“感人肺腑”的忏悔书,“引人入胜”,紧接着到正式受审时却“翻脸不认帐”急速大逆转,这样的人和事着实罕见。

领导干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手中拥有了权力,就必然会身处各种人情世故的交汇处和各种贿赂犯罪的指向点。若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心存畏惧,行存规矩,不能把权力当做个人和小集团牟取利益的手段,在人情世故的纠缠和糖衣炮弹的进攻中,滑向腐败泥潭显而易见。

为官不思为国效全力,不思为民谋利益,专干损国害民之勾当,这样的干部何冤之有?贪腐受贿数百万,证据确凿还死命抵赖,还高声叫冤,岂不异于贼喊捉贼?“低价买别墅获免费装修”、“借钱不还”、“红包拜年”,一桩桩一件件的变相受贿,窃以为换种方式就能逃避法律追责?真是可笑至极!套用句俗语,“不要以为脱了身马甲,就不认识你”。 须知: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鹰眼和猎枪。反复无常、当庭翻供之流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只需拭目以待!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到底还有多少贪官在做着“入戏”与“出戏”的游戏?还是别再演下去了吧!因为,这根本不是戏场!因为,这是要求“务实、为民、清廉”的干事创业场;因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嘴莫犟,翻供必被耻!”正如民间谚语所讲:“久走夜路必撞鬼”!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世人只当看了一回“跳梁小丑”,看过后,现实依旧,结局依旧。

作者:豫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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