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忏悔后的“挣扎”,是“诚心悔过”还是“心存侥幸”?

徐亮今年50岁,在南京江宁区从科长、镇长一直干到区水利局局长。去年11月份,南京市纪检部门发现他涉嫌经济问题,将其双规。昨天,徐亮涉嫌受贿案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公诉方指控,徐亮在10多年里总共受贿290多万元,其中包括两套低价房产。对于指控,徐亮几乎都作了不同于以前的辩解。他的辩护律师也就多笔款项,为其做无罪辩护。(11月20日,新华网)

徐亮也是从基层开始干起的,在南京江宁区从科长、镇长一直干到区水利局局长。因为没能管住自己的手,在10年里受贿290多万元,也因为丢失了信念,而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真可谓是一步错,步步错。

为何一位曾经事业红红火火,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当有人把钱送到手边的时候,面对行贿者一次次进攻的时候,由开始的恐惧变担心、担心变心安理得,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自己也不差钱,不缺房,就是不买那两套房,自己也有四五套房。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不怨天、不怨地,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徐亮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试问,为何在面对指控时,却突然“全盘翻供”呢?

其实,不仅是受贿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翻供的现象仍很严重,甚至有的法官都觉得被告人不认罪的话,判起来心里不踏实。但,在忏悔书中声称“恨自己”的徐亮翻供却没有确切理由。

细看徐亮翻供的表述,将饭店老板买房又买车说成是妻子13万的买车钱,自己当时根本不知道,之前之所以都揽到自己身上,是为了不连累妻子。将买的房比市价低90多万,说成是开发商主动说只要100万的。将低价买别墅获免费装修说成是是因为开发商要作样板房等等,看起来似乎颇有道理,可却拿不出真真实实的有力证据。翻供要有确切理由,而在铁证如山之下,徐亮的翻供只能是子虚乌有。

笔者想说,为了避免这样的“全盘翻供”事件再次发生,还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还要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刻,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人民办好事、好实事,将群众路线更好的走下去。

文/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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