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反腐败清风吹散节前烟花爆竹的阴霾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今天,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2013年11月21日新华网)

     继党中央禁止党员干部接受会员卡、购物券、月饼、贺年卡之后,现在,中纪委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从这一桩桩“小事情”上,反映中央反腐败工作一件件抓起,一步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逢年过节送月饼、贺年卡、礼金购物券,多年来一贯如此,干部“享受”这些待遇习以为常理所当然不足为奇。可能从来没有哪个人把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当一回事。十八大以后,中央见微知著,因小见大,从小事情抓起,防止公款流失,干部腐败,人民侧目。常言道,“针眼小的洞会过斗大的风”,如果小事都没有抓好,还怎么抓大事。小腐败没有制止,还怎么反大腐败。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发给干部,送给领导,群众早有微词,节日期间公款消费迎来送往大吃大喝花天酒地,群众非常反感深恶痛绝。节日腐败愈演愈烈,党中央狠刹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之风,是保护党员干部的明智之举,是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清正廉洁形象的重要措施。

    只要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不收礼,不送礼,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只要各级政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相信全党全国人民都能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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