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反贪”,到底尴尬了谁?

10月10日夜,南京浦口区工商局长张某办公室被盗,保安老王报警。不料,老王被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随后被“劝退”回家。目前,小偷已被抓获,工商局坚决否认有大批名烟、名酒被盗,警方也拒绝披露案情。(11月17日,新浪网)

一个普通的盗窃案,警方既然破了案,为何又拒绝透露被盗详细案情呢?通常情况,人们的失窃后,总会抱着侥幸心理报警,希望警方尽早破案,为自己寻回所盗财务,因为在自身利益受损害时,尽量挽回损失,追回财物才最符合逻辑。然而,在现今社会,还真有这么一群“舍己为人”的人。他们有的还是人民干部,自己财物被盗后,不敢大肆声张,更不敢去报警,宁愿“接济”窃贼。尽管从现有案情来看,还不能得出被盗局长办公室存在贪污受贿行为,但从事后各方行为表现来看,实在难消人们心中疑惑,令人产生遐想。

保安及时报警,本是配合警方破案,却不许去做笔录,如此反常现象,只能说明情况复杂。并非这位局长不心疼被盗财物,或许是更害怕侦查过程中会暴露出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此时,他大概也是无可奈何,就只有哑巴吃黄连,把火发到无辜之人身上,“劝退”保安回家。这位局长想简单的让事情不了了之,就如同掩耳盗铃。所以只有将案情公之于众,才是还自身清白的最好办法,否则便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纪检部门也该是介入此案的时候了,若无“不清洁”行为,则尽早还我们干部一个清白,如果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则尽早处理,维护政府公信力。

自十八大召开以来,党和国家新一轮反腐斗争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反腐倡廉力度也卓有成效,一些意志不坚定,背离人民群众的干部纷纷落马,这其中不乏小偷“偷”出官员,还有被路桥“塌”出来的,小三“咬”出来的等等。这些事件的确令人嘀笑皆非。
    这些事件背后,到底尴尬了谁?各种匪夷所思的反腐事件,真正是被相关部门直接查出来的并不多,反而是社会大众义务兼职协助反腐。相关部门的监督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缺失。我们的反腐斗阵尽管需要走群众路线,但也不能主要依靠小偷“偷”等办法,必须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是关键。通过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才能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干部作风建设要求。

                                        (文/雷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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