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住”腐败 让贪腐“无地自容”

探索实行“官邸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短短几个字,如同吸铁石般牵动中国社会的神经,这个过去曝光率很低的词儿,瞬间成为社会热点。(北京晨报 1117

今年7月,由汪玉凯撰写的“官邸制”建议方案,经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上报中央。“官邸制”是一种官员的住房制度,由国家为重要官员在任期内提供住房的一种制度,是国际社会的一种普遍做法。十八大后,中央出台了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官邸制”不仅在西方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也是中国自古以来就实行的官员居住制度。传统中国的衙门,一般都分设生活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是内衙,官员及其家眷平时居住在内衙。离任后则搬出官舍。不像后来的福利房,分给了领导,居住一段时间后就成了领导自己的房屋。

房改后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谋房的现象,多占、低价套购或者超标准侵占国家公共资源的问题也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出现了官员建造别墅的热潮,“房腐”成为官员腐败的新形式。“官邸制”对于规范目前地方主要领导人的住房财产、确保清廉具有中有意义。“官邸制”到底“房”住了哪些人?笔者认为:“官邸制”“房”住了那些公私不分、以权谋房的腐败分子;“房”住了那些居心叵测、投机倒把企图通过房屋来行贿官员的不法分子;“房”住了那些企图通过多置房产走“灰色”地带致富的“小人”;“房”住了那些一门心思给子女“发家致富”置房官员的“父母心”;“房”住了违规建房、“以权谋房”的腐败新形式。

抵住腐败,让贪腐“无地自容”,需要科学、稳步推行官邸制。首先要明确其使用范围和主体资格条件,不夸大、不遗漏,完善“官邸制”相关法制法规,从制度层面保障“官邸制”的稳步推进,全力确保干部清廉、政治清明。其次,对于官邸制的具体操作流程要统一、规范,同时兼顾地方特殊情况,官邸和公宅一律由国家统一建造、购买,对于官邸具体尺寸等则根据地方财政情况、官员家庭结构等确定,对于居住年限则根据任期确定,但必须设定上限。最后,要建立完善的官邸监督体系。官邸监督体系对于“官邸制”的有效运行和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将强对监管失责的惩治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做好统计、公示,做到公正、透明,让群众知晓,倾听人民的“声音”,用好群众的“慧眼”,让群众参与监管,确保“官邸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邸”“住”腐败,让贪腐“无地自容”。

姓名:萧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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