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让“人民监督权力”走入“前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新华网特别邀请了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任建明为网友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在谈到被选为特邀监察员后的感受时,任建明认为,特邀监察员更重要的要发挥对于反腐倡廉重大的政策问题、重大的一些专项议题的决策咨询作用。(《新华网》,11月13日)

  本月初,《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实行后,首批40名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上岗”。透视这份新名单,从反腐专家到法律学者,从媒体工作者到知名网友,不乏专业领域的“影响力人士”。从制度设定的角色担当看,全国数以万计、遍布各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员,既是监督者,也是沟通者,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邀监察员来自不同岗位、不同职业、不同层面,同基层群众感情相通、联系密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加强各级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生力军”。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民主监督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

有透明度才有公信力,有参与度就能激发正能量。如何善用社会监督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依然是反腐领域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让人民监督权力”不是一句空话,举报信箱、热线电话,信息时代的网站、微博,各种社会监督的制度,只有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才能取信于民、借力于民。最新的特邀监察员制度,规定监察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违法违规者将问责,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如何在制度上形成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性循环,决定着社会监督的品质和实效。让“人民监督”走入“前台”,把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出一套富有成效的监督机制,为社会监督、规范权力筑起更牢靠的制度保障,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唯有如此,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有望可期。

 

  (文/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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