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副总裁曹增辉谈新浪微博的两个初心

导 语  “新浪微博目前用户日活量1亿多,相当于Twitter、Instagram和Youtube的总和,是移动互联网当之无愧的超级APP。我们对自己的产品、对自己坚持的方向还是非常有信心的。”3月24日,新浪微博副总裁曹增辉做客第七期“网络传播沙龙”,畅谈新浪微博的两个初心和合格大V的两个标准。

微博的两个初心

说起微博的初心,曹增辉表示,作为一个平台,微博的初心很简单,一是让普通网友积极发声,二是传递真实准确的信息。

“微博真的降低了人们发言的门槛,很多普通人可以随时随地分享他的观点。从微博平台一产生时我们就把内容安全作为核心机制,微博的成长和内容安全机制在同步不断成长。我认为内容安全不是说敏感话题不能讨论,而是每一个普通网民都愿意发言,能够发出真实的声音,能够传递准确的信息。”曹增辉说。

有互动有担当,才是一个合格的大V

大V是什么?曹增辉这样定义:“作为平台方,我理解的大V其实是传播正能量的人,他们粉丝很多,经常是一个传播的节点,当他发布一个信息时,他引发的传播的机会,比普通网民更多一些。”

那么要成为一个大V,应该怎么做?曹增辉支招说,一个大V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是互动,可以看到,但凡能够成长起来的大V,都是真诚且和网友平等交流的。第二是担当,任何一个大V,当你有影响力的时候,你必须是有担当、有责任的,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是一致的。一个用户经常发很不靠谱的内容,那么他在线上社会永远是成不了大V的,这是一个准则。

“当一个冲击性很强的信息出现时,大V转发就要想一下,如果这个信息有问题,会不会对其他人产生伤害。”曹增辉还提到,“有实验表明,如果用户发出每条信息时多想5分钟,错误就会少很多。”

舆论大广场里,网民才是中心

曹增辉说,在整个舆论场,其实网民才是中心。没有网民也就没有大V的存在,网友们的关注和认可,才产生了大V。

作为平台方,曹增辉希望在这个公共平台上有更多网民愿意发言,愿意传播,愿意讨论一些内容,而不是做一个沉默的围观者。“表达出来是最重要的,当有更多人愿意说出来的时候,就会达到社会共识,这种共识是现实社会中最匮乏的,我们希望在网络社会中能有机会弥补这一点。”

在某种程度上,一个舆论场健康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家是否可以在上面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且参与讨论形成共识。

“当然,允许多元化的声音出现,希望不同的人能够发表不同的观点,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传播谣言。微博作为一个公共传播平台,很难实现一条谣言都没有的环境。但是,谣言不会一直传播下去,总有人会提供更加完整、更加丰富的信息去逐步验证它,这是微博公开传播自我纠正的机制,它本身和微博的产品形态及其能够提供的价值是高度相关的。”曹增辉表示。

我们现在处于一个信息过量或者舆情相对纷杂的互联网环境中,作为大V,一般更接近信源,当有重大的事情发生,网民希望能听到他们所信赖的人发出的真实、准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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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1. 新浪微博加强娱乐信息管理:偷拍炒作直接关闭删除说道:

    7月27日18时许,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微博管理员 发布《微博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就用户发布娱乐信息,遏制低俗媚俗之风作出规范。

    根据规定,演艺人员在发布娱乐信息时应避免进行恶意炒作。同时规定,以跟踪、蹲守、偷拍等作为噱头,以组织化公司化为形式,进行低俗炒作渲染的,一经发现直接予以关闭或删除内容。此外,新浪微博还对娱乐自媒体账号的违规行为出台了惩罚措施。

    该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微博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娱乐内容领域健康发展,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范娱乐信息有序发布,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微博社区公约》等社区规则,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娱乐信息是指有关影视戏剧演艺演出制作宣传发布评论及相关演出演职从业人员的信息。
    第三条 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账号在发布娱乐信息内容时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 娱乐资讯机构账号包括新闻媒体机构和商业网站媒体在微博平台上开设的机构认证账号。
    第五条 演艺人员实名账号主要是指各类演员从艺人员在微博平台上开设的账号,微博鼓励此类账号前台认证,做到后台实名。
    第六条 娱乐自媒体账号是指在娱乐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并按照关于自媒体的管理规定进行认证和管理的账号。
    第七条 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认证账号在发布传播有关娱乐追星的信息内容时,均应遵守本规定内容,确保正确导向,正面宣传为主,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第八条 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认证账号在发布传播有关娱乐追星的信息内容时,应杜绝违法侵权、低俗媚俗内容。
    第九条 以跟踪、蹲守、偷拍等作为噱头,以组织化公司化为形式,进行低俗炒作渲染的,一经发现直接予以关闭或删除内容。
    第十条 娱乐资讯机构账号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对应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在微博平台中遵守《微博社区公约》等社区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在发布有关娱乐信息时应避免以绯闻丑闻、纠纷冲突进行恶意炒作。
    第十二条 微博提倡引导娱乐自媒体账号生产传播导向正确、格调健康的优质原创内容,应积极传播正能量内容,参与公益事业和公益信息传播等。
    第十三条 对于包括明星在内的知名人物提出异议和批评是用户言论自由的范畴,但是任何没有基本事实根据完全以哗众取宠博取曝光为目的所发布的言论,将会被认定为不实信息和网络谣言。
    第十四条 娱乐自媒体账号应按照微博关于自媒体的管理规定进行认证,然后根据本规定进行单独的登记备案和管理。微博建立娱乐自媒体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违规记录管理台账。
    第十五条 对于娱乐自媒体账号的违规行为,除按照《微博社区公约》、《微博社区举报投诉细则》有关的程序进行处置外,凡涉及造谣诽谤、低俗媚俗、追星炒作的,首先在管理台账记录在案,并根据违规次数和严重程度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微博为管理娱乐信息建立约谈制度,约谈分为管理政策宣讲性约谈和违规行为警示性约谈。被约谈对象包括娱乐资讯机构账号的负责人、使用人,演艺人员实名账号的使用人、娱乐自媒体认证账号的负责人、使用人,还包括账号运营MCN机构、明星经纪人等。
    第十七条 进行管理政策宣讲性约谈时,微博将提前通知约谈时间、地点、事由。被约谈对象不及时出席约谈,致使管理政策传达不到位的,由被约谈对象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进行违规行为宣讲性约谈时,微博将提前通知约谈时间、地点、事由。被约谈对象不及时出席约谈、约谈后未改正违规行为、未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本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九条 微博可依照娱乐信息管理的需要和管理政策的要求修改本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7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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