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胖哒是如何成为国宝的?

说到“国宝”二字,绝大部分中国人的第一反应联想到的恐怕都是熊猫,而不是大师、文物、或国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黑白相间、胖乎乎、以卖萌为生的动物,几乎已垄断了“国宝”一词,就像“先生”一词也常常特指鲁迅一样。

由于它的可爱、珍稀、又是仅产于中国,在许多世人心中,它也隐隐成了中国的象征——至少是现代中国知名度最高的文化符号之一。在现代的文化创意产业下,熊猫的形象几乎俯拾皆是,随着电影《功夫熊猫》的走红,它又进一步和“功夫”这个中国文化符号连接起来。可以说,熊猫就像是一个没有任何负面形象、充满正能量的明星形象代言人。在华盛顿的中国问题专家中,温和的一派便被称作“拥抱熊猫派”(panda huggers),而强硬的则被戏称为“屠龙派”(dragon slayers),在这里,熊猫代表着中国更温和可亲的一面。大概也是因此,自1980年代起,便有人提议以熊猫取代龙作为中国的图腾——想想看,我们不是“龙的传人”,而是“熊猫的传人”,当时的人们误以为“图腾”只不过类似于国家的吉祥物。

但似乎没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熊猫是怎么成为“国宝”的?

和很多文化传统一样,熊猫的形象可说是一种现代发明。尽管它一直生活在中国西南的山地中,但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古代的中国人并不看重这种胖乎乎的动物。最早的记载可能是《山海经》:“猛豹似熊而小,毛浅,有光泽,能食蛇,食铜铁,豹或作虎。”按郭郛等《中国古代动物学史》的观点,这里说到的“猛豹”即貘豹,也就是大熊猫。《尔雅注疏》卷十:“貘,白豹。似熊,小头庳脚,黑白驳,能舐食铜铁及竹骨。骨节强直。中实少髓,皮辟湿,或曰豹白色者别名貘。”从命名上就可看出,当时的人们甚至无法确定它的物种,觉得它“似熊”,但又将它称为“貘”、“貊”或“白豹”,注意到它喜欢舐铜铁等金属(这已被现代研究者证实),又本着实用主义,描述他的皮毛有“辟湿”功效。有些记载近乎神话,与现代人眼里的大熊猫全然不同,如《毛诗陆疏广要》,陆绩注释《毛诗》时引《王会篇》:“貘,今出建宁郡,毛黑白,臆似熊而小,能食蛇,以舌舐铁,可顿进数十斤,溺能消铁为水。有误食针铁在腹者,服其溺则化,取其粪为刀可以切玉。……今蜀人云峨眉山多有之。”唐宋之后,文献所载的大熊猫基本就仅见于西南地区。

古代人似乎不仅不觉得大熊猫“萌萌哒”,而且对它也毫不在意。文榕生《中国古代野生动物地理分布》一书摘录历代方志记录的各地野生动物,其中大熊猫原产地的川西一带,历代所记载的哺乳动物,被提及最多的是麝香。按说大熊猫最集中分布的嘉定府及雅州,在唐宋明各朝方志中连一个字都未提及熊猫。清雍正七年《四川通志·物产》卷三八直隶嘉定州下,未提及熊猫,而雅州条下只有麝香、鼯鼠;乾隆四年《雅州府志·物产》提及名山县有“熊”,但也没确切描述是大熊猫;《嘉庆重修一统志·嘉定府·土产》条下仍只有麝香而无熊猫;咸丰十年《邛巂野类·方舆类·物产》也没列入熊猫。直至同治三年(1863)编修的《嘉定府志·方舆志·物产》才提及“貔貅”,那是当时对大熊猫的别称,而描述也只短短几个字:“……非猛兽也。”六年后,正是在这一地域,雅安宝兴县的邓池沟附近,法国传教士Armand David(谭卫道)发现了大熊猫。

这种样貌奇异的动物被发现之后,其标本随后被运往法国,经鉴定,这是欧洲的自然历史博物学中从未记载的新物种,被定名为Ailuropoda melanoleuca(猫熊),自此广为世人所知。由于它被视为一种新物种,因此如何称呼它,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在法国传教士最初发现它的宝兴县,当地人其实原本称它为“花熊”或“白熊”,“猫熊”本是一个外来的名称,而“熊猫”则据说是民国展出时,因有人将从右向左书写的“猫熊”二字反方向读所致;但台湾至今都称之为“猫熊”,而维语中的Müxükeyik,前两个音节也显然是“猫熊”。至于英文“熊猫”的Panda一词,最初竟是尼泊尔语中对小熊猫的称呼,1901年首次被移用来指与之相似、同样有条纹状毛皮的大熊猫。不论是“熊猫”还是Panda,它在中英文中的叫法,竟然都是人们不知如何称呼,以至于以讹传讹、约定俗成的结果,仅此也可见这一物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是何等新奇。

熊猫的发现之所以引起轰动,不是因为它有多可爱,而是因为一个简单的事实:在19世纪晚期,欧洲的博物学家几乎已翻遍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要发现大型哺乳动物的任何一个新物种,那都是极难的事。只是大熊猫由于格外珍稀,所引发的社会反应也更大一些。1965年,在西欧的动物园,单个西伯利亚虎、黑犀牛或大猩猩的价格大致与一辆低档汽车相当(约10000法郎),一只黑猩猩则只值这个数字的1/3,但一只大熊猫的价值却堪比一辆豪华汽车(75000法郎)。

回溯这段历史,应该说,虽然现在大熊猫被视为“国宝”并代表着中国的形象,但这实际上原是一个西方的视角,中国人是在西方人之后才“发现”大熊猫的。这并不是说之前没有中国人看到大熊猫,而是说,没有人从那样一个视角来认识它。这就像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中国四大发明”,中国人原本并不知道这是“四大发明”,这乃是由西方之眼带来的重新认识。就像我老家崇明,现在每以崇明水仙著称,认为是海内与漳州水仙并称的、本岛最有代表性的花卉,可是如果翻检《清瀛洲诗钞选注》,其中咏梅花诗最多,其余又咏木芙蓉、杏花、秋海棠、菊花、杨花、牡丹、白莲、枇杷花等等,却无一首是咏水仙的,也就是说,当时人并不觉得水仙有何特殊意义。

大熊猫其实也一样,它的特殊性,是在比较之后才凸显出来的。在1869年它被西方人发现之前,对国人而言,它不过是熊的一种罢了。这种情况,就像是你家附近住了数十年的一个邻居,你一直觉得他普普通通、喃喃自语说一些你们都听不懂的话,忽然之间,有语言学家告诉你们,其实此人说的是一种奇特的语言,而这世上已仅有他一个人会说了。也就是说,一个事物,当它放在不同的视野框架下,它就可能显示出全新的意义。从这一点上来说,熊猫之变成中国的国宝,其实折射出中国文化中发生了某种深层的结构性变动所带来的新认识。​

当然,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是熊猫?熊猫固然珍稀,但麋鹿也是:这种“四不像”被发现时,同样在西方引起轰动,而它的发现者与熊猫的发现者正是同一个人——法国传教士Armand David(它也因此被称为“大卫鹿”,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时间上还比发现熊猫早了四年。在四川宝兴发现大熊猫一个月后,他发现了金丝猴;同年,又在当地还首次发现了珙桐(这种植物的种名中同样包含有他的姓氏:Davidia involucrata)。再往后,中国的植物学家还发现了以往只见化石、未见活植物的水杉等植物物种。然而所有这些珍稀濒危程度未必下于大熊猫的物种,都远远不像大熊猫那样引起人们持久的喜爱,更不必说被冠以“国宝”称号并成为代表中国的文化符号了。

选择什么作为象征,有时的确不无偶然性,但如果说“国宝”是因为大熊猫珍稀,那么其受欢迎就不能不说也是因为其不具攻击性的可爱形象了。自1936年起,民国政府就已经开始向邦交国赠送大熊猫,而在1949年后,它更像是中国外交政策的晴雨表——尤其是1972年中美关系解冻之后,在两年之内,美、日、西德、英、法等西方大国都无一例外地获赠了一对大熊猫。外交无小事,从政治角度来看,熊猫可说是一个完美的文化形象代表:你很难对它产生什么负面的联想。卖萌即便不是第一生产力,但应该也算是第一亲和力。现代熊猫形象的形成,本身就是各种社会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早已超越了这个物种本身的生物学意义。

作者:维舟,77年生人。毕业于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好读书不求甚解。涉猎驳杂,少时沉迷于古典文学与历史,长而旁及社会学、人类学等,2004年起撰写博客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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