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罚代管是将执法权变为“摇钱树”

近日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河北绿洲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因无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并罚款七万元整。(9月2日,中国质量新闻网)

不少执法部门早已将手中的执法权视为“摇钱树”。比如,当下,一些地区的“治超站”早已经沦为了“收费站”,面对严重超载的车辆,有时不能坚决执行“逢超必卸”的原则,而是在收取“罚款”之后便万事大吉。

一些地区的环保部门还为执法人员下达“罚没指标”,且将罚没数额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这样一来,难免会导致执法乱象的疯狂上演。另外,越是这样存在“以罚代管”的单位和部门,也便越存在着严重的用人问题,他们违规将一些“关系户”招纳其中,纵享“乱收费”、“乱罚款”带来的“福利”。

环保领域的“以罚代管”的实质就是放纵污染,“你越污染我越有钱”,少数官员认为先污染、后治理,这是一种太幼稚和糊涂的有毒环保观。有些污染的企业在地方能够“长盛不衰”,与“以罚代管”有直接关系。很多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环保局讨价还价后交了罚款就堂而皇之地排污。环保部门的放任自流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懒政”行为。

如何走出以罚代管、屡治屡犯的怪圈?关键就是要找准正确的惩罚和预防手段。法律层面的顶层设计,肯定会触动深层次的机构改革和利益调整,但这是必不可少的。打破利益格局,走出“以罚代管”的执法方式,应是治污思路的变革根本。(文/陈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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