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墓地强拆”都怪漫天要价?

河南新郑市龙湖镇“扔墓地强拆”事件这几天持续发酵。昨日,媒体报道当地官方基本承认强拆事实但强调是拆迁户漫天要价。事情当然不止那么简单。得从事发村庄彪悍的强拆风说起。

事发地一直“拆风彪悍”

06年私卖村民土地,11年就找黑社会扔过人,事发地早就有前科

事发地叫做小乔村。而目前,小乔村村委会主任和两名赵姓涉事者都在接受调查。根据新华网记者在当地的调查,进行拆迁的就是当地的村组。新郑市官网上的信息也可以证实这一点,小乔村村组干部也参加了相关拆迁安置动员会。

10年的时候当地网友上传的一组“强拆图”

实际上,当地可谓是驾轻就熟了。09年的时候,中国新闻网驻当地记者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龙湖镇小乔村第十村民组有数十户农民的集体土地被镇政府私卖数年,竟然毫不知情。村民按照程序上诉反映,又遭遇上诉无门。这只是个序曲,到了2010年的时候,当地进行城中村改造,引入了很多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到了2011年4月,有村民到人民网的地方监督栏目进行投诉。投诉文说,镇干部和村干部坐镇,在4月27日凌晨1点,300名统一着装的“黑社会成员”拉断电源后进村,先后将3个村民代表家正在熟睡的14人抬出,然后“扔掉”,接着用大型器械强拆。在11月份,河南官方进行了回复,证明了确实有此情况。“经查,此次拆迁系开发商私自雇用人员,违法操作,并存在态度恶劣、手段粗暴等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及包村干部存在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村镇“拆风彪悍”并不奇怪,因其既有上方压力又有利益驱动

震惊全国的“平度守地村民被烧死案”中正是村主任与建筑商在勾结,雇凶纵火烧死了村民。而专题《村主任怎为了征地火烧村民》已经分析过原因:村干部一方面有上方的压力,另一方面开发商贿赂、补偿款使用都让村干部有油水可捞。而在“能人治村”这样的模式之下,“村干部动机不纯,难以平衡自身的利益和村民的利益。而且难以平衡个人作用与发扬民主的关系,变成‘能人专制’。”

在本次事件中,也跳不出上面这个分析来。

当彪悍“拆风”遇到可以赚钱的“公益项目”,夜半扔墓地不奇怪

早有媒体报道“地铁像条贪吃蛇”,以“公益”之名圈地的案例有不少

2010年的时候,有媒体进行过调查,并且总结道,在各地大兴地铁的狂潮带动下,一些地方政府以地铁这一公共利益的名义拆迁囤地,正蔚然成风。地铁似乎成为了一条“贪吃蛇”,总是寻找合适的机会吞上一口。报道举了上海静安区的一个例子,一个只有603平米的地铁建设项目,却要征用将近60倍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记者查到这是因为准备建筑商务大楼。在拆迁和建设中背后就有房地产公司的影子。这样的例子不少见。

而这个镇和村子十分重视房产开发,又有上级压力,就更有动力乱强拆

龙湖镇本身就想打造成为郑州的一个卫星城,变镇为区乃至市,所以不停地引进房产开发项目。今年4月的一个宣传中,有房产编辑就集合了11个盘来进行推荐,力度可见一斑。甚至有的宣传直接就打近来流行的“城市副中心”的概念,表示“购房要跟着政府的城市规划走,龙湖镇作为目前郑州主城区之外的城市副中心,因为政策的倾斜、区域的定位,未来的发展潜力、升值的潜力都比较大,因此,作为置业者,大家可以考虑龙湖片区。”对于小乔村来说,2011年的一篇文章就提到,该村要分为两期,修建30多所高楼来,而这样的开发其实引入了开发商进行“市场化运作”。

修地铁则是整个市政府层面的统筹安排,把轻轨、地铁架到龙湖这个郊区,本身就是一种所谓的“房产增值”。

因此,有压力——在新郑那次动员大会上,也提到了要层层施压、责任导向;有动力——实际上,在小乔村已经开发了不少的房产了,就在本次事件的发生地107国道旁边就有新开发的楼盘。也就难怪会这样干了。

当然,扔人也是驾轻就熟的。11年那次扔人,主要的责任是落在了房地产开发商身上,当时官方的回应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名副总和拆迁公司当晚带队负责人等5人已被刑拘和治安拘留。”这么看,开发商兜了责任,村委会或者镇政府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自然胆子就越来越大,发生半夜把人“扔在墓地”,然后再强拆别人家这种事情也是纵容之下的恶果。

总之,用伪“公益”来指责拆迁户漫天要价很荒唐

昨日,被强拆的张红伟一反常态,多次表示他已经认识到错误,而此前他的行为是“只顾个人利益,没有考虑到重点工程的重要性。”不过,这个重点工程到底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呢?依然值得考量。

“地铁+物业”确实可以是一种具备公益性质的“开发模式”

“地铁+物业”是来自香港地铁一种成功的运营模式。在全世界绝大多数的地方,建设地铁都是“赔钱”的公益活儿。建设一公里地铁的成本极高,在中国大陆地区起码需要5亿元,投资周期还特别长,而地铁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定价也不易过高,所以许多地铁都需要依靠政府来补贴。

“地铁+物业”是对密集城市空间的集约利用

有鉴于此,香港地铁就推出了“地铁+物业”的模式,简单概括出来就是“以地养铁”。在过去30年的经营过程中,港铁公司在29个车站上盖发展综合物业项目,共78581个住宅单位及超过170万平方米的商用面积。港铁(深圳)公司一名负责人曾接受媒体采访称,“30多年来,港府一直使用该模式,大概只投入300亿元。目前,香港政府拥有港铁2000亿元资产的76%,加上过去多年分派的股息,已远超过之前投进去的钱。”在大陆地区也有不少的地铁修建打着“香港模式”的招牌,又或者受到香港模式的启发。这里面有个财力的问题。比如郑州,规划了6、7条地铁路线要修,就算有银行或者地方融资平台做后盾,也是很困难的。如深圳这样的经济发达城市,《南方日报》也援引了知情人士的说法,深圳地铁三期资金缺口860亿元。

但是,这种模式不是“滥开发”,有严格限定,是“以地养铁”不是“以铁养地”

“地铁+物业”当然并不意味着无序开发、滥开发。不然以修地铁的“公益”为名就可以大肆地“圈地”了。还是以港铁为例,香港地铁会跟政府首先取得发展车站上层空间的权利,之后再找地产商来共同开发大型住宅区、商场、写字楼等,最后一起享有对物业的权利。不难看出,港铁的房产限定了,指的是地铁站“上盖物业”,也就是直接盖在地铁站上方的综合性建筑,建筑要求很高,同时对土地的集约型利用也非常明显,因为香港本身就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换而言之,这样的模式适合的是人口密度很高,土地资源紧张的大城市。反观郑州这样的郊区铁路,龙湖镇本身人口连十万都不到。修地铁与其说是为了解决当地人的交通出行问题,不如说更多是可以用“地铁”这个概念来带动当地的房产,自然和龙湖镇,又或者小乔村自身不谋而合。到底是为了居民的需要而规划修地铁还是为了建设所谓新城镇的需要来修地铁呢?这得分清。

通过“腾讯街景”可以看到当地的开发与荒凉(点击图片进入腾讯街景查看当地环境)

因此,在花200个亿来修一条“公益用途”模糊的地铁时,又有何底气来指责漫天要价?

而更加令人感到困惑的是,这段地铁其实属于郑州的机场线,连接的是郑州城区到机场再到火车站。那么问题就来了,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早有一条机场轻轨开工,真的需要同时修建两条到机场的铁路吗?对此,官方的解释是,“记者采访负责此线路设计的相关负责人获悉,地铁走向和车站设置较为灵活,在地下、地面、高架均可设站停车;而城际铁路则是某一区域内连接城市群的客运专线,两者在服务内容和标准上都有不同之处。根据规划,2号线南延线与城际铁路将会有两处交会点,届时将建设换乘站点,方便乘客自由选择。”显然还是太牵强。如果不主打机场的客流,别的很多地方的客流根本不需要地铁,修了很可能就是利用率不高,是浪费。

其实,这几年《今日话题》也在“拆迁”专题里不断地区分“公共利益”这个概念。什么是“公共利益”很难说清楚,未必商业开发就一定不能算公共利益,因而即便美国、德国等法治国家的法院也基本上放弃了公益界定,而将其留给地方民主政治处理。亦即“公众利益”公众说了算。所以说到底是个老问题了。但是无论如何,花200亿来修条郊区地铁,这样的规划很难说是有多照顾到“公共利益”,看不到民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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