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玲玉:腐败问题须严查更须零容忍

昨日,中央巡视组通报了宁夏、山东、海南三地的巡视情况。至此,今年首轮中央巡视的14个巡视点中,已有11个巡视点晒出了问题“账单”,其中工程腐败系较为普遍的问题,山东、河南、辽宁、甘肃四省就均被查出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等。(《新华网》,7月11日)

今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对全国14个巡视点进行了巡视检查,现已晒出11个巡视点的问题“账单”,账单中,有些地方领导干部收送礼金、“红包”风气仍比较严重;有的地方买官卖官问题突出,“带病提拔”、跑官要官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利用宗教习俗敛财,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问题未得到整治。这些被巡视组揭露出来的问题“账单”,不仅能向民众释放积极信号,同时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彰显出党中央直面问题的勇气以及整改问题的决心和力度。

腐败问题屡禁不止,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首先,由于人性的弱点,一些领导干部意志薄弱,廉洁自律的意识薄弱;其次,部分体制机制不健全,有领导钻制度的漏洞;最后,由于打击腐败问题的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威慑的作用,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侥幸的心理,导致腐败的发生并且屡禁不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笔者认为要彻底整治腐败,除了需要巡视组加大巡视力度,敢于对腐败现象“硬碰硬”,还需要对查出的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零容忍”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意味着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应怎样着手呢?首先,教育是基础。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常怀忧党之心,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其次,制度是保证。必须紧紧围绕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核心,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逐步形成科学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最后,落实是关键。只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才能以“零容忍”的态度将惩治腐败的工作坚持下去,也才能向人民交出合格的执政答卷。(文/曾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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