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卖官是权力的失重

据中央巡视组通报,甘肃、辽宁、河南三地均查出腐败问题:甘肃,“省属国有企业、矿产资源、交通领域及一些地区腐败问题反映突出”;河南,“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有的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组织人事、法院系统等领域腐败案件增多”。(2014年7月8日,新京报)

官者,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卖官鬻爵,而收受贿赂;买官者,则用金钱开道而获取权力。在这里,权与钱可以明码标价,可以以“质”论价,也可以随行就市。如此之权钱交易,得利的是交易双方,而出卖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买官卖官者,出卖的是公权力和国家公职,而他们可以一掷千金,是因为他们动用的无非是民脂民膏、贪污受贿、甚至是公款。正所谓,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就不知道心疼。只因为钱不是他们自己的,才可以让他们肆无忌惮的去放纵,去挥霍。

买官卖官者,陷入了一条权力与金钱之间的循环怪圈。用金钱购买权力,更大的权力滋生了更大的贪欲,更大的贪欲又需要更大的权力才能得到满足。如是,本当用来为民谋利的权力却沦为买官卖官者满足一己私欲之工具。

权力一旦失去了监督与制约必然会产生腐败,就好比风筝一旦挣脱了线的束缚就会肆无忌惮的向天空飞去,而最终等待它们的,还是惨痛的坠落。虽说权力会暂时失去制约和制约,但法律还是客观存在的,这些买官卖官的腐败分子,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破除买官卖官毒瘤,必须要加强对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避免因领导干部疏于管理,权力失去监督而出现权力的随意化、庸俗化和商品化。为此,必须要强化组织内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党外监督和群众监督。

此外,健全民主制度,也是预防买官卖官行为的关键因素。民主制度的健全,让领导干部的选拔都能做到民主、公正、公开、透明,对于减少买官卖官行为,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文/郭晓冉)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